貫犯與累犯的關鍵區別
慣犯不是法定量刑情節,累犯是法定從重處罰情節。慣犯可能構成累犯。兩者可能同時存在。
慣犯指以某種犯罪為常業,或者以犯罪所得為其生活和揮霍主要來源,或者犯罪已成習性,在較長時間內,反復多次地實施某種危害社會行為的犯罪,如“以賭博為業”的常業犯和“慣竊”、“慣騙”的常習犯。常業犯,又稱常業慣犯,即以某種犯罪為職業,經常進行某種犯罪活動。常習犯,又稱常習慣犯,即已形成某種犯罪習性,并可能以犯罪所得為主要生活來源或揮霍來源。經常犯罪而屢教不改的罪犯。
盜竊罪慣犯與累犯的區別
法律分析:(1)行為人有前科是成立累犯的必要條件,而慣犯則不存在這種限制,有前科的可以成立慣犯,無前科的而屢次實施犯罪的,同樣可以成立慣犯;
(2)慣犯反復實施的必須是同種犯罪,而累犯則沒有同種犯罪和異種犯罪的限制;
(3)累犯要求前后罪須為被判處一定刑罰之罪,而慣犯則無此要求;
(4)在主觀方面,累犯實施犯罪行為所持的心理態度,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間接故意。慣犯實施犯罪行為所持的心理態度則只能是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實施犯罪,不能成立慣犯;
(5)構成累犯的犯罪種類多,而構成慣犯的犯罪種類僅限于盜竊、賭博等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 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慣犯和累犯的區別
“慣犯是指犯罪已成習性,在較長時間內反復多次實施同種犯罪行為的人”。成立慣犯,客觀上必須具有犯罪行為的慣常性,即行為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犯罪行為的同一性、多次性和時間上的長期性;成立慣犯,行為人必須在主觀上具有基于慣常犯罪的心理傾向而多次產生實施同一犯罪的故意,存在繼續犯罪的傾向。
慣犯和累犯都側重于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注重行為人的研究,二者有著必然的聯系,有相似乃至相同之處:(1)無論是累犯還是慣犯二者都具有較大的人身危害性,具有反社會性。(2)它們在犯罪次數上都有多發性、反復性。
但是累犯與慣犯還是有較大的區別,這種區別主要表現在法律規定上:(1)行為人有前科是成立累犯的必要條件,而慣犯則不存在這種限制,有前科的可以成立慣犯,無前科的而屢次實施犯罪的,同樣可以成立慣犯;(2)慣犯反復實施的必須是同種犯罪,而累犯則沒有同種犯罪和異種犯罪的限制;(3)累犯要求前后罪須為被判處一定刑罰之罪,而慣犯則無此要求;(4)在主觀方面,累犯實施犯罪行為所持的心理態度,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間接故意。慣犯實施犯罪行為所持的心理態度則只能是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實施犯罪,不能成立慣犯;(5)構成累犯的犯罪種類多,而構成慣犯的犯罪種類僅限于盜竊、賭博等罪。
2、數罪累犯的處罰問題
從司法實踐看,累犯有一罪累犯與數罪累犯之分。
一罪累犯是行為人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后再犯一罪,而構成的累犯;數罪累犯是指行為人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后再犯數罪,而此數罪中至少有一罪符合累犯條件。對于累犯的從重處罰,一罪實踐中沒有什么困難,只要對該累犯的后一罪在法定刑幅度內判處較重的刑種即可;但在數罪的情況下,涉及到數罪并罰問題,而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因此,探討一下對數罪累犯如何從重處罰問題,不僅具有積極的理論意義,而且還具有一定的實踐意義。
有人主張,對累犯所犯的數個后罪,都應從重處罰,筆者認為這種觀點于法、于情、于理都不合理,是不可取的。筆者主張對數罪累犯應采取分別從重處罰方法,也就是只對符合累犯條件的犯罪從重處罰,對不符合條件的犯罪仍以正常刑罰,然后按數罪并罰原則執行。理由如下:(1)累犯作為從重處罰的一種法定情節,只能影響和決定那些符合累犯條件的后罪的量刑。量刑的法定情節,刑法有明文規定,如果對那些非累犯之罪也予以從重處罰,實乃有悖于罪行法定原則。(2)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的數罪并罰原則,對數罪累犯應當分別從重處罰。我國刑法65條規定的“分別定罪量刑”當然是指根據所犯各罪的法定情節在該罪法定刑幅度內分別考慮決定量刑輕重或者免除刑罰處罰,而不是指在所犯各罪刑罰合并時才根據各罪的法定情節總和考慮決定執行刑法的輕重。(3)對數罪累犯從重并罰有可能放縱或過重懲罰犯罪分子,會出現罰不當罪的弊端。
累犯和慣犯有什么區別
累犯是對同一件事情做的次數多(稱呼)。
慣犯是用同一種(相類似)手法做的不同事情次數多(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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