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罪的概念、特征及種類
瀆職罪的概念、特征及種類概念: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特征:首先犯罪主體是特殊群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只有一種犯罪可以由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構成,即新《刑法》第398條規定的泄露國家秘密罪)。 其次,瀆職犯罪在主觀方面既有故意又有過失。其規定的數十種罪名具體可劃分為三大類:1、只能由故意構成的犯罪,這類犯罪占瀆職罪的絕大部分,如徇私舞弊罪、私放在押人員罪等;2、只能由過失構成的犯罪,;3、既能由故意構成,又能由過失構成的犯罪。 第三,瀆職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所謂國家機關包括各級權力機關、各級行政機關,各級司法機關、各級軍事機關。 第四,瀆職行為既可能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能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但無論哪種形式,行為人的行為都與其職務緊密相聯。種類: 刑法分則第九章“瀆職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規定有35個罪名。根據瀆職罪的客觀表現形式,可以將瀆職罪分為以下三類犯罪: (一)濫用職權型瀆職罪。包括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員罪,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二)玩忽職守型瀆職罪。包括玩忽職守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環境監管失職罪,傳染病防治失職罪,商檢失職罪,動植物檢疫失職罪,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三)徇私舞弊型瀆職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裁判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放縱走私罪,商檢徇私舞弊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瀆職犯罪立案標準
瀆職犯罪立案標準: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9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6人以上的;
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6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5、弄虛作假,不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緩報、謊報情況,導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結果繼續、擴大,或者致使搶救、調查、處理工作延誤的;
6、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7、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瀆職罪四個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2、主體要件:犯罪主體限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3、主觀要件:主觀方面大多數出于故意,少數出于過失。
4、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瀆職罪的種類如下:
1、濫用職權型瀆職罪:包括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員罪等;
2、玩忽職守型瀆職罪:包括玩忽職守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等;
3、徇私舞弊型瀆職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裁判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罪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一、瀆職犯罪案件
(一)濫用職權案(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6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7.弄虛作假,不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緩報、謊報情況,導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結果繼續、擴大,或者致使搶救、調查、處理工作延誤的;
8.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9.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規定的特殊瀆職罪構成要件的,按照該特殊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主體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規定的特殊瀆職罪的主體要件,但濫用職權涉嫌前款第1項至第9項規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職務犯罪有哪幾種
問題一:什么是職務犯罪?都包括哪些?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企業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非法活動或者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破壞國家對職務的管理職能,依照刑法應當受到處罰的行為的總稱。
職務犯罪,劃分為三大類: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的犯罪。
貪污賄賂犯罪包括:1、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賄罪、4單位受賄罪、5、行賄罪、6、對單位行賄罪、7、介紹賄賂罪、8、單位行賄罪、9、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10、隱瞞境外存款罪、11、私分國有資產罪、12、私分罰沒財物罪。瀆職罪包括:1、濫用職權、2、玩忽職守、3、枉法追訴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員罪、5、國家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被騙罪等。
問題二:職務犯罪包括哪幾種犯罪 職務犯罪大體包括兩類,分別為刑法分則第八章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罪。
具體而言,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犯罪行為,這樣的犯罪分別由檢察院的反貪污賄賂局和反瀆職侵權局偵查,簡稱“自偵案件”。
望采納,謝謝!
問題三:職務犯罪包括哪幾種犯罪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范,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犯罪。
問題四:職務犯罪包括哪些?求具體罪名 修訂后的刑法規定,檢察機關管轄53中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劃分為三大類:貪污賄賂犯罪(第八章);瀆職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的犯罪。
貪污賄賂犯罪,在我國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個條文,規定了十二個罪名(394―396)包括:1、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賄罪、4單位受賄罪、5、行賄罪、6、對單位行賄罪、7、介紹賄賂罪、8、單位行賄罪、9、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10、隱瞞境外存款罪、11、私分國有資產罪、12、私分罰沒財物罪。瀆職罪在我國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條規定了34個罪名。包括:1、濫用職權、2、玩忽職守、3、枉法追訴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員罪、5、國家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被騙罪等。
問題五:職務犯罪的主體包括哪些人 職務犯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根據法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國家機關”,是指國家的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 “從事公務的人員”,是指在上述國家機關中行使一定職權、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即國家干部。但是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勞務性工作的人員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范疇。
“以國家工作人員論”,包括三方面內容:(1)在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即在公司、企業等單位中具有經營、管理職責,或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2)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即在一些具有國有資產成分的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股份制企業當中,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有關國有單位為了行使對所參與的國有資產的管理權,而派駐的管理人員:(3)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2002年12月28日通過的關于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即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在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代表國家行使職權時,有瀆職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于瀆職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貴任。根據這一立法解釋,以下“四種人”納入了瀆職犯罪的主體范圍之內。一是法律授權規定某些非國家機關的組織,在某些領域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如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等。二是在機構改革中,有的地方將原來的一些國家機關調整為事業單位,但仍然保留某些行政管理的職能,如林業管理部門等。三是有些國家機關將自己行使的職權依法委托給一些組織行使,如煙草專賣、鹽業管理部門等。四是實踐中有的國家機關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了一部分國家機關以外的人員從事公務,如合同制民警、聘用人員等。
問題六:涉及到民營企業的典型職務犯罪類型只要有幾類 民營企業常見刑事犯罪的種類以及處罰:(一)挪用資金罪
(二)職務侵占罪
(三)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
(四)侵犯商業秘密罪
問題七:領導干部常見職務犯罪主要有哪些 貪污、受賄、失職、瀆職等。
問題八:什么是職務犯罪?職務犯罪的種類和類型是什么 1、什么是職務犯罪
在這個名詞里面我們必須了解什么是“職務”。“職務”在我國是一個內涵豐富的,內容復雜的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國的職務分類中主要有:法定職務、事定職務、執行職務、管理職務、決策職務、臨時職務、固定職務、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等等,我國的職務分類大典中記載有:8大類,66個中類,413個小類,1838個職業。
在職務這個名詞中,所謂的“職”:就是職責、職權、職掌、這個職業就是“掌管”的意思。“務”呢,就是由職而產生的,所應承擔的任務、事務、也就是具有一定的“職”,就要承擔一定的事物,同時,根據職務的不同,相應地承擔的責任也不同。
職務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國家工作人員、企業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非法活動或者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破壞國家對職務的管理職能,依照刑法應當受到處罰的行為的總稱。
2、職務犯罪的構成及其要件
要了解職務犯罪的構成就必須知道一般犯罪的構成我國刑事法律中規定,某一行為構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觀與客觀要件的總和。這種主觀要件與客觀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
(1)、職務犯罪主體:
職務犯罪的主體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一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二是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中的國家工作人員、三是人民團體中的工作人員、四是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
(2)、職務犯罪的主觀要件:
是指行為人對其行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種心理與心理狀態。
(3)、職務犯罪的客體要件:
侵害的是國家對職務活動的管理職能。
(4)、職務犯罪的客觀要件。
我國法律規定職務犯罪的客觀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種形式:
一是利用職務之便;二是濫用職權;三是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務。
3、職務犯罪的種類
修訂后的刑法規定,檢察機關管轄53中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劃分為三大類:貪污賄賂犯罪(第八章);瀆職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的犯罪。
貪污賄賂犯罪,在我國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個條文,規定了十二個罪名(394―396)包括:1、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賄罪、4單位受賄罪、5、行賄罪、6、對單位行賄罪、7、介紹賄賂罪、8、單位行賄罪、9、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10、隱瞞境外存款罪、11、私分國有資產罪、12、私分罰沒財物罪。瀆職罪在我國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條規定了34個罪名。包括:1、濫用職權、2、玩忽職守、3、枉法追訴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員罪、5、國家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被騙罪等。
問題九:刑法中規定的職務犯罪主要有哪幾種罪? 修訂后的刑法規定,檢察機關管轄53中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劃分為三大類:貪污賄賂犯罪(第八章);瀆職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的犯罪。 貪污賄賂犯罪,在我國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個條文,規定了十二個罪名(394―396)包括:1、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賄罪 4、單位受賄罪 5、行賄罪 6、對單位行賄罪 7、介紹賄賂罪 8、單位行賄罪 9、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10、隱瞞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國有資產罪 12、私分罰沒財物罪。
瀆職罪在我國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條規定了34個罪名。包括:1、濫用職權 2、玩忽職守 3、枉法追訴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員罪 5、國家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被騙罪等。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犯罪有七個: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罪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訊逼供罪 4、暴力取證罪 5、虐待被監管人罪 6、報復陷害罪 7、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破壞選舉罪。
問題十:職務犯罪有哪些?職務侵占屬于職務犯罪嗎? 職務犯罪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范,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犯罪。
職務侵占罪不屬于職務犯罪。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