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判處 死刑 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世界上最古老的 刑罰 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而遭受這種剝奪生命的刑罰方法的有關犯人通常都在當地犯了嚴重罪行。 死刑有一定的適用范圍,并非只要觸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處死刑。根據我國《 刑法 》的規定,下面的犯罪主體不能被判處死刑: 1.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發育尚未成熟,社會閱歷、社會經驗也有限,從充分體現保護青少年和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規定對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包括不適用死刑緩期2年執行。是否已滿18周歲,是決定是否適用死刑的年齡界限,在司法實踐中應當一律按公歷年、月、日計算實足年齡,必須是過了18周歲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認為已滿18周歲。 2. 對于在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義考慮,不能因其母親犯罪而剝奪胎兒出生的權利。“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審判的時候,被告人是懷孕的婦女,也包括審判前在 羈押 受審時已是懷孕的婦女。因此,對于犯罪的懷孕婦女,在她被羈押或者受審期間,無論其懷孕是否屬于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也不論其是否自然流產或者經人工流產,以及流產后移送起訴或審判期間的長短,都應視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能適用死刑。 3、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是我國《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條款,基于人道主義考慮,對老人一般不適用死刑。但有一種例外,即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還是可以判處死刑的。 二、死刑案件對 證據 有什么要求? 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五條:辦理死刑案件,對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認定,必須達到證據確實、充分。 證據確實、充分是指: (1)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2)每一個定案的證據均已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3)證據與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 (4) 共同犯罪 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均已查清; (5)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的過程符合邏輯和經驗規則,由證據得出的結論為唯一結論。 不能判處死刑的分為絕對不能判處死刑和相對不判處死刑。其中,對于已滿75周歲的老人,除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一般也是不能對其判處死刑。當然,要是屬于犯罪的時候未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則是絕對不能處死刑。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八條
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九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一、故意殺人不能判死刑的情形
1、嚴格貫徹“死刑只適用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固定。要綜合考慮犯罪性質、主觀態度、作案手段、時間空間環境、侵害對象、動機、犯罪后態 度、一貫表現等各個因素,對確實犯罪性質特別嚴重、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大、對國家和人民危害極其嚴重條件、沒有絲毫悔改表現等的最嚴重的犯罪,才能 確認是“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考慮適用死刑。
2、對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如果應該判處死刑,但是不時必須立即執行的,應該判處緩期二年執行。
3、法律規定不能適用死刑的主體。
(1)犯罪時不滿18歲的不適用死刑,這里包括不適用死刑緩期執行。
(2)犯罪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也包 括不使用死刑緩期執行。如果犯罪時懷孕,犯罪后自然流產或者人工流產的,均不能適用死刑。更不能為了適用死刑,對嫌疑人作人工流產。
4、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刑法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 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因此,如果行為人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即使致人死亡,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或者承擔較輕的刑事責任。
二、故意殺人可以不判死刑情形
具有以下幾個方面情形的,可以考慮不適用死刑。
1、共同殺人案件中,具體情節確實難以查清的。比如三個人共同犯罪,將他人拳打腳踢致死,三人都是真兇,但致命一腳究竟是誰踢的?如果能認定, 此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如果不能認定,這三人都要按死緩或無期徒刑來量刑,就是說一個也不殺。
2、被害人具有明顯過錯的。
3、因為義憤殺人的。比如李某因為自己的孩子在村中作惡多端,經常毆打父母,遂將自己的兒子李某某殺死。被法院判處8年徒刑。
4、因為鄰里瑣事,一時沖動殺人。這種案件,主觀惡性程度不大,犯罪后往往真正悔過。判處死刑未必有好的效果,可以判處死緩或者無期。
5、家庭生活中,出于一定原因誘發殺人,查證屬實的。
6、犯罪后真誠悔過,并且賠償被害人損失的。
7、在婚姻家庭中,一方長期受虐待,憤而殺人的。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