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證據保全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是事項有利害關系;
(2)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即使利害關系人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公證處只要查明該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只要是為了當事人的正當的、合法的的權益,也應當出證);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4)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本公證處管轄。
法律依據:《辦理保全證據公證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 保全證據公證的種類:
(一)對書證的保全;
(二)對物證的保全;
(三)對視聽資料的保全;
(四)對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的保全;
(五)對行為過程和事實的保全。
第四條 保全證據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行為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受理。
第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保全證據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資格證明;
(二)申請人與保全的證據有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載有申請保全證據的理由、用途和證據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書面說明;
(四)與申請保全證據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受理:
(一)申請人主體資格符合法律規定;
(二)申請符合《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九條的規定;
(三)申請人取得證據的方式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對于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申請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辦理保全證據公證的,公證機構不宜受理,但經依法實施查封、扣押的機關申請或者同意的除外。
法律分析:1、在受理申請前,公證處會要求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審查其相關的資料,包括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聲稱的被侵犯的益審查。申請被受理后,公證員即與申請人開始進行網上查詢。
2、網上查詢取證一般應在公證處的電腦上進行,公證員要對所有的電腦操作步驟、時間和進人網頁的先后順序及對出現在電腦屏幕上的網頁內容的復制過程實時現場進行監督,實理打印或拍照。
3、取證完成后,公證員依照真實合法的原則向申請人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網頁證據保全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利害關系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證據保全的其他程序,參照適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關規定。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證據保全公證應提交以下幾種材料:身份證明;需要保全的證據;能夠證明該證據可能滅失或不易保存的證明;保全證據的目的和用途證明,以及申請人和證據事實有關聯的證明或材料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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