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事故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如下:
1、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百分之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百分之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百分之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
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配。
3、債權人不可以對死亡賠償金提出主張。
4、死亡賠償金并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
綜上所述,死亡賠償金按照上一年度平均收入的標準來賠償20年,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賠償5年,具體情況下應當根據具體花費的醫療費用等來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分配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分配如下:
1、撫養費應歸被撫養人所有;
2、扶養費應歸被扶養人所有;
3、贍養費應歸被贍養人所有;
4、喪葬費應歸喪葬事宜的出資者或操辦的近親屬所有。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流程一般如下:
1、確定事故責任方:交通事故發生后,需要通過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方。一般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方和事故責任比例;
2、確定賠償金額:根據事故責任方和事故責任比例,確定賠償金額。賠償金額包括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家庭損失和精神損失等;
3、確定賠償款支付方式:根據被害人的家庭情況、收入狀況、贍養義務等因素,確定賠償款的支付方式和比例。賠償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4、確定賠償款分配比例:一般來說,被害人的家庭成員可以按照法定繼承權順序分配賠償金,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但是,具體的分配比例還需要根據被害人的家庭情況、收入狀況、贍養義務等進行綜合考慮,以達到公正合理的目的;
5、簽訂賠償協議:當事人在確定賠償金額、支付方式和分配比例后,需要簽訂賠償協議。賠償協議一般要經過當事人的協商和律師的審核,以確保協議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綜上所述,責任方需要按照賠償協議的約定,履行賠償義務。如果責任方不能履行賠償義務,被害人的家屬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死亡賠償金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條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第十八條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第二十條 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費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提供擔保的情況,確定以定期金方式給付相關費用。但是,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一次性給付。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