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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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當中導致骨折。具體能賠多少錢。還要看事故責任是如何劃分的。如果事故責任是機動車一方的全部責任。傷者在事故中沒有責任。那傷者的所有損失都是機動車一方來賠償。賠償多少錢不是說要多少就賠償多少。每一項都要有法律依據的或者是實際發生了多少。賠償多少沒有發生的那是不賠償的。骨折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賠償。我們舉例的事。事故中機動車全部責任傷者沒有責任。
1,傷者的醫藥費。發生多少實際就賠償多少?首先由機動車的交強險賠償1.8萬元。超出交強險的部分由機動車的商業險賠償。如果機動車沒有商業險,那么超出的部分就是由肇事司機個人賠償。骨折的治療。一般在醫院住院是一個月的時間。就是比較嚴重的骨折。例如腓骨骨折。在住院期間還可以賠償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這兩樣是根據當地的社會平均收入。來計算的一般的伙食費是每天50元左右。營養費每天是100元左右。出院后還需要繼續在家休息一段時間。因為常說的嘛傷筋動骨100天。因此這個骨折嚴重的大約都需要三個月以后才能痊愈。所以出院后繼續在家休養的。在休養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例如拍片費。一些藥費等等,這個也都是賠償的。也是按照實際發生多少賠償多少?
2、財產損失。如果在事故中傷者還有財產損失。例如手表。手機。全責一方的保險公司也要賠償。但是手表和手機或者其他一些。消費品的賠償。是要先扣除折舊費的。例如一部手機購買時5000元。用了兩年。這次摔壞了。那么保險公司在賠償時首先給這部已經用了兩年的手機做一個市場價格評估。也就是這部手機現在在市場上還值多少錢。保險公司就賠償多少錢。不會說因為原來是5000元買的直接就賠償5000元。這個是不可能的。
3、傷者因為骨折后。住院治療期間或者在家休養期間會產生誤工費。這個誤工費。住院期間的是全部賠償的。出院以后休養的要有醫生的診斷和證明。然后根據實際情況賠償相應的誤工費。誤工費的賠償還需要傷者提供三個月以上的收入證明。例如銀行的流水。或者是其他的完稅證明等等也就是說能證明傷者平時有這么多收入。然后才能按照實際來賠償。如果提供不了收入證明的。不賠償誤工費。傷者骨折后,還會產生護理費。因為如果躺在床上不能動需要人護理。可以估護工護工的費用都是有發票的保險公司會按照實際發生來賠償。如果是家人護理的護理人員仍然需要提供。收入證明,然后才能按照實際損失來賠償。傷者治療痊愈后還可以要求做傷殘鑒定。或者說做勞動能力鑒定。如果能鑒定上傷殘等級的。還要賠償傷殘賠償金。傷殘金的多少是根據。傷者的傷殘等級來確定的。一般十級傷殘是賠償。本人七個月的工資。由于傷者出院以后繼續需要到醫院拍片兒。開藥等等一些。還會產生交通費。這個也是賠償的但是要有一些票據來證明。
總之傷者受傷以后的賠償是根據實際發生多少來賠償的而不是盲目的就說賠償幾萬。不能說傷者自己想要多少就賠償多少。必須是按照實際發生的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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