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糾紛的解決途徑
法律主觀:
解決旅游糾紛的5種主要途徑主要是:,1.與旅游經營者協商和解,,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旅游糾紛是指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旅游輔助服務者之間因旅游發(fā)生的合同糾紛或者侵權糾紛。,《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于合同糾紛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旅游合同一般不會約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出現爭議,旅游合同如何確定合同履行地,對此有兩種確認方法:,1.第一種方法,旅游合同實際上對于合同的履行地點已經有了約定,即整個旅游的行程范圍都是合同履行地。一般而言,從游客開始處于旅游公司的控制之下合同即開始履行,從游客受旅游公司控制到結束受旅游公司控制的所有地點都是旅游合同的履行地。,2.第二種方法,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合同約定不明確時的履行】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1.旅游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特殊性。提供旅游服務的當事人,一般是從事旅游服務活動的單位,如旅行社、旅游公司等。,2.旅游合同的標的是旅游服務活動。如律師代理服務、公證法律服務等。它通常包括一系列具體的服務活動。,3.旅游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旅游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旅游服務人應向旅客提供旅游服務,旅游者應支付一定費用。旅游合同又是諾成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即告成立。,4.旅游合同一般具有團體性。旅游一般分為團隊旅游和自助旅游。
法律客觀:
旅游者外出該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呢?在旅游途中和旅游結束后又有哪些解決旅游糾紛的有效途徑呢?旅游質監(jiān)部門提醒有五種維權方式可供選擇:一是與旅游經營者協商和解;二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是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地講,旅游者遇到旅游糾紛時,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一、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糾紛,可先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游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系,要求妥善處理。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聽取旅行社的答復后再做決定。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見,應注意收集證據,待行程結束后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關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客觀條件允許,也可以當場向旅行社交涉要求采取補救措施,接受旅行社的合理補救措施,并繼續(xù)完成旅程。二、回程后,如游客認為旅行社的服務存在質量問題,可選擇上述的五種維權方式解決糾紛。如需向市旅游管理部門投訴,投訴人應當及時提交賠償請求書和相關證據資料。書寫賠償請求書時,要注意以下幾點:1、客觀真實地陳述需投訴的事件內容。表述的事件經過應盡量具體、詳細。2、提供的證據真實有效。證據指:一、是與旅行社簽訂的有關協議及約定,主要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發(fā)票以及與旅行社簽訂的各種有效憑證或材料。二、是旅游中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憑證,即游客提供的能夠證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規(guī)定或原承諾不相符的最有力證據,如車船票據、門票、購物發(fā)貨票、接待單位的證明,也可以提供有關物證、聲像資料以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資料。3、提出的賠償請求和主張合法合理。對旅游者提出的投訴,旅游管理部門主要依據國家旅游局發(fā)布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暫行標準》,認定旅行社的賠償責任和金額,故游客在確定賠償金額時,要以雙方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為主要依據。要及時的解決旅游糾紛,要有合理的投訴請求以及確鑿的證據,這樣就可以事半功倍。
旅游糾紛處理必知,五大解決方案詳解
旅游是一項讓人們愉悅的活動,但是糾紛也時常發(fā)生。本文主要介紹如何解決旅游糾紛的五大方案,包括仲裁、訴訟、調解、直接協商、妥善處理。文章內容旨在為旅游者提供解決旅游糾紛的指南,讓他們在旅行中享受到更好的服務和體驗。
正文:
一、仲裁
仲裁是一種通過第三方對爭議進行調解的方式。它依據仲裁協議,由當事人自愿選擇仲裁員,通過有關法律程序,依法做出裁決。因此,仲裁程序快速,成本低,讓糾紛得到快速解決。
旅游糾紛仲裁的程序一般是:向旅游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提交旅游糾紛仲裁申請書和相關證據→旅游仲裁機構組建仲裁庭→仲裁庭聽證、調查→仲裁庭做出裁決→雙方根據裁決履行。
二、訴訟
訴訟是一種正式的法律程序,需要通過法院調解。雖然訴訟程序可以更加深入地解決爭議,但它通常較為復雜,時間也相對較長,費用也要高一些。
處理旅游糾紛的訴訟程序通常是:起訴被告→開庭聽證→一審判決→上訴二審→終審→執(zhí)行。
三、調解
調解是旅游糾紛解決的一種快捷方式。在調解中,第三方調解員將協助當事人就爭議問題進行直接協商和洽談,以達成一致的解決方案。
調解旅游糾紛的步驟一般是:組織雙方進行談判→調解員引導雙方開展調解→達成調解意見→調解員主持雙方簽署《調解書》。
四、直接協商
直接協商,是指當事人在規(guī)則清晰的前提下依據自愿原則,直接協商得出爭議問題的解決方案。這種方式不需要第三方的介入,更加簡單和直接。
旅游者和旅游企業(yè)可以通過直接協商來解決糾紛。其步驟一般是: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交換證據材料→協商解決方案→簽署和解協議。
五、妥善處理
妥善處理是指在維護自身權益的前提下,以現實情況為基礎,通過靈活處理的方法來解決問題。理解、寬容、尊重和信任是妥善處理的重要原則。
旅游者可以通過與旅游企業(yè)協商和解決問題,同時也要注意保留證據,如購物單據、旅游攻略等,以利于糾紛的解決。
結論:
在旅游中遇到糾紛不可避免,但是我們可以通過這五種方法來解決問題。對于旅游者來說,要預先了解并掌握這些方案,以便在遇到問題時能夠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理和解決。最后,希望每個旅游者都能夠擁有一次愉快的旅行體驗。
旅游投訴的處理程序
疫情期間很多人都無法出門旅游,但是在疫情不嚴重的地區(qū)還是有人會選擇出門旅游,這也涉及很多大家關心的法律問題,其中之一便是投訴問題。那么旅游投訴處理程序?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旅游投訴處理程序 (一)概念 旅游投訴的處理程序,是指旅游投訴管理機關受理投訴案件后,調查核實案情,促進糾紛解決或作出處理決定所必須經過的程式和順序。 (二)被投訴乾的答復 旅游投訴關作出受理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被投訴者,被投訴乾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書面答復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實與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應當對被投訴者的書面答復進行復查。 (三)調解是指旅游投訴管理機關主持投訴雙方通過和解解決糾紛,達成協議的行為。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處理投訴案件,能夠調解的,應當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促使投訴者與被投訴者互相諒解,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愿,不得強迫。 (四)投訴處理決定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處理投訴案件,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經調查核實,信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可以分別作出如下幾種決定: 1、屬于投訴者自身的過錯,可以決定撤銷立案,通知投訴者并說明理由。對投訴者無理投訴,故意損害被投訴者權益的,可以責令投訴者向被投訴者賠禮道歉,或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承擔賠償責任。 2、屬于投訴者與被投訴者的共同過錯,可以決定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各自承擔責任的方式,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選協商確定,也可以由投訴管理機關決定。 3、屬于被投訴者的過錯,可以決定由被投訴者承擔責任。可以責令被投訴者向投訴者賠禮道歉或賠償損失及承擔全部或部分調查處理投訴費用。 4、屬于其他部門的過錯,可以決定轉送有關部門處理 (五)《旅游投訴處理決定書》 《旅游投訴處理決定書》是指旅游投訴管理機關對投訴作出處理決定的書面文書。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作出的處理決定應當用《旅游投訴處理決定》書的15日內通知投訴者和被投訴者。如果投訴者或被投訴者對處理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處理機關的上一級旅游投訴管理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理決定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投訴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或依法強制執(zhí)行。 (六)行政處罰和其他處罰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作出投訴處理決定時,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對損害投訴者權益的旅游經營者給予行政處罰;沒有規(guī)定的,由旅游投訴管理機關根據投訴規(guī)定單獨或者合并給予以下處罰; 1、警告; 2、沒收非法收; 3、罰款; 4、限期或停業(yè)整頓; 5、吊銷旅游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腦有關證件; 6、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二、旅游消費者投訴常見誤區(qū)有哪些? 誤區(qū)一:所有消費服務都可以投訴 《消法》規(guī)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因此,非此對象的消費投訴不屬消費者協會的受理范圍。 誤區(qū)二:所有購買商品都可以投訴 兩種情況下,購買的商品出現問題,投訴消費者協會不予受理。一種是超過保修期的商品。一種是使用不當、人為造成的損壞。 誤區(qū)三:商品、服務有欺詐行為都可以“假一賠十” 《消法》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也就是說,假一賠一,而不是假一賠十。 誤區(qū)四:所有旅游消費侵權投訴都可得到精神賠償 《消法》第43條規(guī)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25條規(guī)定,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但如提出一些“過”的要求,消費者則應“三思”。 誤區(qū)五:凡與消費“有關”都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丟物通常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當然,如果消費者在超市將物品交由存包處保管,領取時發(fā)現物品丟失,消費者協會則可介入調解。 誤區(qū)六:所有投訴消費者協會都要受理 旅游投訴處理機構不予受理的投訴案件如下: (一)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社會調解機構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投訴案件。 (二)旅游投訴處理機構已經作出處理,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投訴案件。 (三)不屬于旅游投訴處理機構職責范圍或者管轄范圍的投訴案件。 (四)超過旅游合同結束之日90日的投訴案件。 (五)不符合旅游投訴條件的投訴案件。三、旅游期間發(fā)生哪些事可以投訴? (一)根據法律規(guī)定,旅游期間,投訴人可以就下列事項向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投訴: 1、認為旅游經營者違反合同約定的; 2、因旅游經營者的責任致使投訴人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發(fā)生爭議的; 4、其他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 綜上所述可知,消費者投訴后主管部門會進行查實,如果存在不規(guī)范等違法行為會做出相應的行政處罰。以上是編輯對旅游投訴處理程序的介紹,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訴,可以咨詢律師,他們會給您專業(yè)的建議。
解決旅游糾紛的5種主要途徑
法律分析:旅游糾紛有有以下解決途徑:
一是與旅游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是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旅游糾紛是指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旅游輔助服務者之間因旅游發(fā)生的合同糾紛或者侵權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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