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平臺投訴受理后處理流程
當我們在外面進行消費的時候,如果出現自己的消費權被嚴重侵犯了我們要積極的向有關部門或者投訴部門進行投訴。那么,消費者投訴12315的受理流程呢?我相信你一定會產生濃厚的興趣。今天的就帶你了解與之相關的法律問題。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一、消費者投訴12315的受理流程 投訴舉報分為口頭投訴舉報和書面投訴舉報。 具體流程: (一)接待。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站應當認真接待消費者以電話、書面形式、互聯網或來訪等形式進行的申訴、舉報。 (二)登記。對申訴舉報要進行登記,對申訴舉報電話要予以錄音。 (三)受理。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權范圍內的申訴舉報,決定受理。 (四)處理。對事實清楚、情節簡單,適宜用簡易程序當場查處的案件,由受理機關或轄地工商所及時處理;對需要立案查處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內部職責分工,由有關職能機構辦理。對屬于民事爭議的消費者權益糾紛的申訴,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調解。對咨詢電話,受理人員應正確解答,解答不了的,應說明情況,或告之到相關的部門咨詢。對不屬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的申訴、舉報,向申訴舉報人說明情況,或根據與有關部門商定的意見,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五)回復。調解后,依規定程序告知申訴人。
二、消費者投訴的誤區有哪些? 除了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消法》保護以外,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也受《消法》保護,消協對此類投訴也應受理。 消費者投訴誤區如下: (一)哪些消費行為受《消法》保護 誤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因此,非此對象的消費投訴不屬消協的受理范圍。 分析:的確,不是所有消費糾紛都可以投訴。但《消法》第五十四條規定,“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參照本法執行”。這就是說,除了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消法》保護以外,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也受《消法》保護,消協對此類投訴也應受理。 (二)是否消費者購買商品出現問題后都可投訴 誤區: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在兩種情況下出現問題投訴,消協不予受理。一種是商品已超過“三包”期,另一種是商品出現使用不當、人為造成的損壞。 分析:消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僅限于商品在“三包”期內,“三包”期外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消協依然應當保護,所以不能說商品超過“三包”期后出現問題,消費者投訴,消協就不受理。不少情況下,商品超過了“三包”期,但如果造成問題的原因是產品設計、制造有缺陷,消協依然要受理消費者的投訴。此外,企業的產品質量責任是針對整個壽命期的,即使是因為消費者個人使用不當、人為造成的損壞,導致產品不能正常工作,消費者投訴至消協,經營者也愿意接受消協的調解,消協同樣可以受理。 (三)商品、服務有欺詐可否“假一賠十” 誤區:《消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也就是說,消費者遇到經營者欺詐,只能要求加倍賠償,而不是“假一賠十”。 分析:《消法》規定的的確是加倍賠償,但去年實施的《食品安全法》有了新的規定,即:“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另外,如果經營者事先承諾“假一賠十”,按照約定(違法約定除外)優于法定的原則,也應兌現“假一賠十”承諾。 (四)是否所有投訴都可得到精神損害賠償 誤區:《消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除此之外,消費者難以得到精神損害賠償,如提出一些過分要求,消費者則應三思。 分析:《消法》確實有上述規定,但精神損害賠償不僅限于此。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毀損,物品所有人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由此,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當然,消協也希望消費者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主張適度合理。 (五)是否凡與消費有關的問題都可向消協投訴 誤區:消費者財物丟失通常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當然,如果消費者在超市將物品交由存包處保管,領取時發現物品丟失,消協則可介入調解。 三、在我國消費者投訴要怎么做? (一)應該向消費者協會書面投訴,有些消費者協會也可以接受傳真方式的投訴。 (二)應該有明確的投訴對象,即被投訴方,并提供準確的地址。 (三)應該有明確的投訴理由,有自己明確的要求,確保事實真實。 (四)投訴時要提供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的憑據的復印件和有關證明材料。 (五)消費者投訴應留下便于聯系的地址和電話。 為及時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投訴前應該先通過電話,向所在地消費者協會咨詢后,提交書面投訴資料,請求調解。 生活消費中的消費者要樹立較高的法律意識,也是維護自己權利最睿智的方式之一。
旅游投訴的處理程序
疫情期間很多人都無法出門旅游,但是在疫情不嚴重的地區還是有人會選擇出門旅游,這也涉及很多大家關心的法律問題,其中之一便是投訴問題。那么旅游投訴處理程序?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旅游投訴處理程序 (一)概念 旅游投訴的處理程序,是指旅游投訴管理機關受理投訴案件后,調查核實案情,促進糾紛解決或作出處理決定所必須經過的程式和順序。 (二)被投訴乾的答復 旅游投訴關作出受理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被投訴者,被投訴乾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書面答復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實與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應當對被投訴者的書面答復進行復查。 (三)調解是指旅游投訴管理機關主持投訴雙方通過和解解決糾紛,達成協議的行為。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處理投訴案件,能夠調解的,應當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促使投訴者與被投訴者互相諒解,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愿,不得強迫。 (四)投訴處理決定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處理投訴案件,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經調查核實,信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可以分別作出如下幾種決定: 1、屬于投訴者自身的過錯,可以決定撤銷立案,通知投訴者并說明理由。對投訴者無理投訴,故意損害被投訴者權益的,可以責令投訴者向被投訴者賠禮道歉,或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承擔賠償責任。 2、屬于投訴者與被投訴者的共同過錯,可以決定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各自承擔責任的方式,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選協商確定,也可以由投訴管理機關決定。 3、屬于被投訴者的過錯,可以決定由被投訴者承擔責任。可以責令被投訴者向投訴者賠禮道歉或賠償損失及承擔全部或部分調查處理投訴費用。 4、屬于其他部門的過錯,可以決定轉送有關部門處理 (五)《旅游投訴處理決定書》 《旅游投訴處理決定書》是指旅游投訴管理機關對投訴作出處理決定的書面文書。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作出的處理決定應當用《旅游投訴處理決定》書的15日內通知投訴者和被投訴者。如果投訴者或被投訴者對處理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處理機關的上一級旅游投訴管理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理決定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投訴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法強制執行。 (六)行政處罰和其他處罰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作出投訴處理決定時,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損害投訴者權益的旅游經營者給予行政處罰;沒有規定的,由旅游投訴管理機關根據投訴規定單獨或者合并給予以下處罰; 1、警告; 2、沒收非法收; 3、罰款; 4、限期或停業整頓; 5、吊銷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腦有關證件; 6、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工商營業執照。
二、旅游消費者投訴常見誤區有哪些? 誤區一:所有消費服務都可以投訴 《消法》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因此,非此對象的消費投訴不屬消費者協會的受理范圍。 誤區二:所有購買商品都可以投訴 兩種情況下,購買的商品出現問題,投訴消費者協會不予受理。一種是超過保修期的商品。一種是使用不當、人為造成的損壞。 誤區三:商品、服務有欺詐行為都可以“假一賠十” 《消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也就是說,假一賠一,而不是假一賠十。 誤區四:所有旅游消費侵權投訴都可得到精神賠償 《消法》第43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25條規定,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但如提出一些“過”的要求,消費者則應“三思”。 誤區五:凡與消費“有關”都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丟物通常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當然,如果消費者在超市將物品交由存包處保管,領取時發現物品丟失,消費者協會則可介入調解。 誤區六:所有投訴消費者協會都要受理 旅游投訴處理機構不予受理的投訴案件如下: (一)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社會調解機構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投訴案件。 (二)旅游投訴處理機構已經作出處理,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投訴案件。 (三)不屬于旅游投訴處理機構職責范圍或者管轄范圍的投訴案件。 (四)超過旅游合同結束之日90日的投訴案件。 (五)不符合旅游投訴條件的投訴案件。三、旅游期間發生哪些事可以投訴? (一)根據法律規定,旅游期間,投訴人可以就下列事項向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投訴: 1、認為旅游經營者違反合同約定的; 2、因旅游經營者的責任致使投訴人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發生爭議的; 4、其他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 綜上所述可知,消費者投訴后主管部門會進行查實,如果存在不規范等違法行為會做出相應的行政處罰。以上是編輯對旅游投訴處理程序的介紹,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訴,可以咨詢律師,他們會給您專業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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