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包括
完善消費糾紛解決制度必須要根據消費糾紛的特點。消費糾紛在性質上屬于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在糾紛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然而,與一般的民事糾紛相比,消費糾紛具有不同的特點。
首先,作為消費者的個人與經營者相比,無論在交易過程中還是在對糾紛處理過程中,都不可能處于完全平等的地位。
第二,消費糾紛相對與經濟活動中的其他交易,規模一般較小。消費者在消費交易中所受到的侵害,如果單純以金錢衡量,往往不是一個較大的數額。如果因此發生糾紛并通過普通訴訟程序加以解決,會使消費者得不償失。
第三,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對消費者的侵害往往不僅導致消費者經濟損失,還伴隨著人身傷害和精神創傷。
第四,消費糾紛中經營者的侵權行為不僅違反民事法律,而且更多的時候是對行政法規的直接危害。
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有哪些特點?
消費者消費行為的特點:
1)非盈利性
消費者購買商品是為了獲得某種使用價值,滿足自身的生活消費的需要,而不是為了盈利去轉手銷售。
2)非專業性
消費者一般缺乏專門的商品知識和市場知識。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往往容易受廠家、商家廣告宣傳、促銷方式、商品包裝和服務態度的影響。
3)層次性
由于消費者的收入水平不同,所處社會階層不同,消費者的需求會表現出一定的層次性。一般來說,消費者總是先滿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和安全需要,購買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而后才能視情況逐步滿足較高層次的需要,購買享受型和發展型商品。
4)替代性
消費品中除了少數商品不可替十℃外,大多數商品都可找到替代品或可以互換使用的商品。因此,消費者市場中的商品有較強的替代性。
5)廣泛性
消費者市場上,不僅購買者人數眾多,而且購買者地域分布廣。從城市到鄉村,從國內到國外,消費者市場無處不在。
6)流行性
消費需求不僅受消費者內在因素的影響,還會受環境、時尚、價值觀等外在因素的影響。時代不同,消費者的需求也會隨之不同,消費者市場中的商品具有一定的流行性。
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特點有哪些?
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規特點是:1、以專章規定消費者的權利,表明該法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宗旨。2、特別強調經營者的義務。3、鼓勵、動員全社會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共同承擔責任,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進行全方位監督。4、重視對消費者的群體性保護,以專章規定了消費者組織的法律地位。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一條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第三條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第四條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五條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大學生消費者行為有哪些特點?
隨著互聯網經濟的不斷發展,各種貸款形式不斷涌現,超前消費已經成為當代社會人們滿足自身消費欲望的重要方式,而大學生群體作為近年來新興的消費群體,對流行消費形式和觀念的反應更為迅速,超前消費現象普遍。那么,大學生消費者行為都有哪些特點呢?
大學生消費特點有感性消費、盲目消費以及多樣化消費三大特點。
一、感性消費
大學生屬于一個非常特殊的消費群體,他們沒有經濟來源,無法親身體驗到賺錢的辛苦,經濟的非獨立性決定了很多大學生在消費時,不能理性衡量商品價值以及消費價值,屬于感性消費。
二、盲目消費
大部分大學生都還沒有形成完整成熟的消費觀念,自制能力較差,一旦收到媒體宣傳引導或者身邊同學的影響,很容易產生沖動消費。
所謂盲目消費,簡單理解就是為買而買。簡單舉個例子,同寢室的同學今天去配了臺電腦,這時候你就想著,他買了,我也去買一個。殊不知,同學買電腦的目的是為了上網課,學習,而您呢,您買電腦用來做啥都沒想清楚,這就是盲目消費了。
三、多樣化消費
誠然,大學生活豐富多彩,當代大學生早就不滿足于宿舍、教室、圖書館三點一線的單調生活,很多大學生都回去旅游、去電影院、去酒吧歌廳消費。
時代在發展,大學生消費觀念也在改變,加上受群體示范效應的影響,消費逐漸朝向多元化發展,除了基本的食品、日用品外,對大學生來說,娛樂、顏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也成為開支中比較重要的部分,但目前來看,大學生消費仍然處于一個集中的水平,消費產品的種類主要集中在娛樂、顏值管理、社交、電競、身材管理、旅游、養生等方面,但具體物品變化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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