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消費者的結社權是什么(結社權是什么意思 結社權解釋)

首頁 > 刑事案件2024-12-03 03:04:10

消費者權利包括哪些?

無論你是什么人,在商品流通非常頻密的今天,你首先肯定就是一個消費者。即使你不直接購買商品,你也必須要使用商品。而只要你使用商品,你就與生產者和經營者之間建立了消費法律關系。因為按照法律規定,人們在使用商品過程中,如果造成人身、財產損害,即使不是相關商品的直接購買者,同樣可以依法求償。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稱《消法》)第七條至第十五條的明確規定。我國消費者依法享有九大權利,分別是:安全消費權;消費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結社自治權;人格尊嚴權;損害求償權;獲取知識權;監督建議權。
需要指出的是,消費者的權利與商家的義務基本上是相互對應的。也就是說,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基本上就是商家應當承擔的義務。如消費者的首要權利是安全消費權,相應地,商家的首要義務就是保證其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基本要求。即商家的首要義務就是安全保障義務。
一、安全消費權
《消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前已述及,安全消費權是消費者首要的、第一位的權利,這不僅僅在于公民的人身安全是國家法律所要保護的最大法益。更為重要的是,作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基本的心理在于通過消費活動,使其獲得物質上和精神上的滿足。而如果其消費過程存在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毀的非安全因素,自然也就完全悖離了其消費的初衷。所以,我國《消法》將安全消費權列為消費者的首要權利。
認識消費者的安全權利,應當從以下方面來衡量和把握。
1、生產者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保障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的基本要求。主要體現在產品質量有強制性標準的,必須符合強制性要求。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當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符合社會公認的安全、衛生等條件。
2、設立了符合安全防范要求的安全消費設施,并積極采取了相應的救助方式。這主要表現在:
(1)當發現所售產品出現不安全因素時,商家應當立即采取告示、召回、更換等手段。防止出現安全隱患的產品致人損害。
(2)在服務性消費中,商家的服務設施和救助手段要符合基本的安全要求,如游泳館應當有淺水區和深水區的相應標示,有必要的救生專業人員。溜冰場應當在容易碰撞的位置加裝防護墊,等等。
在日常消費中,最容易為商家所忽略、也最容易使廣大消費者模糊的是,當受到的侵害是來自商家之外的原因造成時,往往商家總認為自己沒有責任。由此,就產生了防護義務、救助義務及責任承擔問題。例如,某甲在溜冰場溜冰過程中,被場外飛來的不明飛石砸傷,應該由誰承擔責任?某乙在一酒家吃飯過程中,突然被從外面沖進來的人毆打,持續時間近10分鐘,盡管某乙請求酒店工作人員給予幫助,但酒店人員以自身安全為由,不予理會,且也沒有協助報警。后加害者離開后,根本無法查到其下落。對于某乙因傷住院的相關費用由誰承擔呢??
顯然,就上述案例中提到的法律責任問題,只要對商家所應承擔的法律義務同時也是合同義務有所了解,就可以明確商家的責任。因為:1、商家的安全保障措施不符合要求,2、商家沒有盡到其安全救助義務。因此,在無法明確直接加害者,或者直接加害者無力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下,商家必須為此承擔責任。
二、消費知情權
《消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明確規定消費者依法享有“知情權”。
消費者之所以選擇購買某種產品或者接受某項服務,其消費沖動通常來自對特定商品或服務情況的初步了解,而現代社會商品層出不窮,花樣繁多,消費者難以對欲購買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有深入詳盡的了解,加上經營者為利益所趨常常作夸大、虛假的宣傳,使消費者所進行的消費名不符實。為提倡誠實信用的商業原則,《消法》用法律的形式規定消費者有知情權,具體是:
1、有權了解商品或者服務的基本情況,即名稱、商標、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服務內容等。
2、有權了解商品或者服務的性能情況,即用途、性能、價格、規格、等級、主要成分、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
3、有權了解商品或者服務的后續保障情況,即售后服務、服務內容、服務網點、服務商的情況,服務費的情況,等等。
三、自主選擇權
《消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明確規定消費者依法享有“自主選擇權”。具體表現在:
1、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任何企業或國家機關不得利用其自身影響和國家權力,限定消費者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也不得要求消費者不要購買某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接受某項服務。
2、有權自主選擇所要購買的商品品種和接受服務的內容及方式。
3、有權決定是否購買任何一種商品和接受任何一種服務,其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撓。
4、有權在選擇商品或服務時對其質量、規格、樣式、價格進行同類比較、鑒別,有權對欲購商品進行挑選。
四、公平交易權
《消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購銷行為是市場交易行為,故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等市場交易原則,以保證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公平交易的實現。雖然消費者與經營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實際的、具體的消費個案中,消費者普遍處于弱勢地位,因此,《消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權,從法律上對消費者的正當利益給予傾斜保護。體現在:
1、質量保障。根據《消法》和《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相關產品的質量要求屬國家強制標準的,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品和服務的質量符合國家強制標準;不屬國家強制標準的,也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符合社會普遍公認的要求;與消費者有特別約定的,還須履行特別約定;在我國當前的市場條件下,商家所售商品尤其要符合產品說明書本身標明的質量標準。因為,以假亂真,以次充好,是消費者權益受損的主要表現。
2、價格合理。對于國家定價的商品或者服務,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按價收取費用;對于無定價的,應按照國家指導價或商品、服務的質地制定出合理的價格,做到物有所值,嚴禁牟取暴利,層層加價。
3、計量準確。計量的準確與否,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經濟利益,因此消費者有權要求使用的計量器具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時要求計量準確,數量充足。
4、拒絕強制交易。消費者有權拒絕經營者逼迫其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等違背消費者意愿的行為。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交易選擇。且對強迫交易行為,有權提出控告,一旦強迫交易行為情節嚴重,完全可能構成我國刑法規定的強制交易罪而受到刑罰處罰。
五、損害求償權
《消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該條規定的是消費者因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損害時的賠償請求權。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消費行為并沒有因為質量瑕疵造成實際的、直接的損害后果,但同樣應當享有獲得賠償的權利。因此,消費者的損害求償權應當包括:
1、求償的主體
(1)、購買者自己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人。
(2)、他人購買,但自己系合法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人。如借用商品、使用他人饋贈商品者,他人付錢接受服務者。
(3)、基于非法占有而使用的人。對于上述基于合法占有而使用的情況下造成損害,主體資格應當無疑。但是,如果系非法占有和使用(如偷盜、侵占等非法行為),造成的損害經查證確屬產品本身存在安全隱患,該不該賠償?本人認為,應該賠償。至于其非法占有的行為,那是另一法律關系調整的范圍,該追究什么法律責任,并不能阻確其受到的損害與瑕疵產品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這一損害賠償的基本法律事實。
2、可以主張賠償的范圍和項目
(1)、直接損失賠償。包括直接財產損失和因消費者身體受損而引起的支出。直接財產損失根據實際損害實際賠償的原則予以認定和主張。人身損害則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相關項目和標準予以主張。具體包括:
A、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B、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C、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前述A條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2)、間接損失賠償。可以根據合同法中關于預期利益損失賠償的相關規定要求賠償。但通常應當在合同責任和侵權責任之間作出選擇。
(3)、失信賠償。即《消法》第49條規定的雙倍賠償問題,該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該規定事實上就是對商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欺詐出售不符合其質量承諾的商品的一種懲罰性賠償責任。目的在于讓失信企業為其失信行為付出更大的代價。
(4)、精神損失賠償。即消費者的人格權受到損害時的賠償方式。包括:
A、人格權受損。如被商家懷疑偷盜而遭搜身,被公然地、無理由地拒絕消費即消費歧視,當然可以要求商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
B、特定合同商家違約。具有特定意義并含有精神娛悅性質的消費行為受到損害,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如在影印店沖洗具有特殊意義并不具有再現可能的照片,而被服務商操作不當損毀。在旅游合同中,服務方沒有依照合同約定完成相關旅游項目,致使消費者的合同目的落空,等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上述消費行為完全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六 結社自治權
《消法》第十二條規定:“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隨著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商品種類和服務內容不斷翻新,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的了解除了依賴于經營者的介紹和說明外,還需要一個站在消費者角度,并具有一定的組織和規模,且對相關產品有相當研究的自發、自立組織,來為消費者提供專業服務。唯如此,才能使一個個分散的消費者與越來越高度組織化、專門化的生產者、經營者相抗衡。
因此,為維護自身的利益,消費者除尋求政府有關部門的保護外,還必須依靠自己的組織力量來保護自己,成立消費者團體是消費者實行自我保護的一種積極有效手段。在我們國家的現行消費者組織中,除了帶有半官方性質的消費者協會外,并沒有出現象歐美國家那種針對特定產品,而由相關消費者自發設立的組織。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假如我們廣大消費者針對大眾汽車成立一個“大眾之友”聯合會,以維護自己的權益。我想從法律上而言,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七、知識獲取權
《消法》第十三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即“獲知權”。
消費者對商品的必要了解和對自身權益保護知識的獲悉,是其正確行使消費者其他權利的基礎和前提,只有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消費者才能按自己的意愿達到正常的消費目的,并且在消費過程中能夠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
1、商家有義務讓消費者了解相關產品及服務性質、內容等消費信息。
商家作為相關產品的生產者和相關服務的經營者,對自己生產經營的產品和服務必然最為了解,所以依照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其通過產品說明書、產品介紹會、發布會等形式向社會廣而告之,對其相關產品的消費信息如產量、銷量、重大革新計劃、新設服務網點等公知社會。毫無疑問是滿足消費者獲取消費知識的首要途徑。當然,對于擴大其公眾知名度,進而促進國家市場的繁榮和商品流通,無疑也是非常重要的。
2、政府有義務公知相關消費信息。
我們認為,消費市場更多地需要通過市場方式來調節,不主張政府干預市場運作。但是,政府作為國家經濟的宏觀調控者,以其超脫身份通過主管部門就市場情況進行統籌、評估后,向公眾提供及時、準確、全面、有效的消費信息,無疑對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繁榮市場經濟會起到特殊作用。
3、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的引導、教育作用不可替代。
消費知識,即有關商品、服務、市場以及消費心理等方面的知識,具體包括商品的性能、價格、等級、使用方法、市場分布、經營地點、售后服務等等。光靠商家本身的宣傳是遠遠不夠的,尤其在市場發展不成熟,相關游戲規則不健全的情況下,僅僅寄望商家和政府提供消費信息明顯不切實際。因此,通過壯大消費者自身組織,并通過這種組織來獲取保護消費者正當權益的知識,肯定不可或缺。如消協對相關行業霸王條款的點評,就是增加公眾消費知識的有效途徑。
4、通過權威媒體獲取消費知識和信息。
媒體作為大眾傳播工具,其職能曾經被喻為“第四種公權”,緣于其廣泛的社會影響和及時、中立的基本地位,故通過該種途徑獲取消費信息,同樣非常可行。如CCTV的《每周質檢報告》,對于公眾獲取消費信息就很有幫助。
5、通過消費者自身努力獲得。
消費者應當學習國家有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積極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這是消費者獲得有關知識的決定性因素。
八、人格尊嚴權
《消法》第十四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人格尊嚴是人格權的體現,是每個公民作為人的基本資格和前提。包括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等。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權是堅持民族團結和民族平等原則,尊重民族感情和民族尊嚴的體現,將民族風俗應受尊重規定在《消法》中,是我們國家民族政策在消費領域的法律化表現。因此,在市場交易過程中,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依法應當受到商家的尊重和保護。
而在現實生活中,消費者的這一權利屢屢受到侵犯,主要表現在商家總是對消費者胡亂犯忌,動則搜身等等。之所以會出現這類事件,主要是源于商家沒有充分理解消費者的基本人格權,更沒有了解國家法律尤其是憲法中關于“公民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強制性規定。
近年來,隨著類似事件多次被訴至法院,并被媒體暴光和判決敗訴,關于消費者的該項權利漸漸為大眾所了解。相信只要廣大消費者勇于行使自己的法定權利,消費過程中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的事件必定會逐漸減少。
九、監督建議權
《消法》第十五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1、監督的內容是:包括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質量、品種、產地、性能、規格、等級、有效期限、合格證明、服務態度、售后服務等等。
2、監督的對象是:包括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組織工作人員、執法人員;其中經營者是其主要監督對象。
3、監督的方法是:通過檢舉、控告、批評、建議實施其監督權。
4、行使監督權的消費者,可以是購買商品接受服務的狹義消費者,也可以是沒有對某項產品或服務直接進行交易行為的廣義消費者。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消費者應當注意保存自己的消費憑證,如發票、產品說明書、購物憑證等。如是需要安裝的消費設備,還須商家安裝的相應憑據,等等。一句話,要學會保留證據。因為訴訟過程就是證據展示的過程,只有持有充分的證據,在權利受到侵害時,才能使自己的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合法權益是什么

消費者權利具體為:
1、安全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知情權: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自主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權根據自己的消費愿望、興趣、愛好和需要,自主地、充分地選擇商品或者服務。
4、公平交易權: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5、求償權:消費者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獲知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人格尊嚴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什么是結社權?(消費者權利中的)

最好既有書面正規解釋,又有個人簡單理解!
結社權的含義:即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相關推薦:

取保候審有案底嗎(取保候審結束后是否保存案底)

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收到不起訴決定書意味著什么)

惡意轉移財產罪怎么判(惡意轉移財產罪怎么判)

哪些不能開無犯罪證明(哪些人不能開無犯罪證明)

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如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