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別人銀行貸款擔保人一般需要擔保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籍薄,擔保人月收入證明,流水賬單。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資格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愿;(四)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貸款擔保人責任:只要是我國公民就有擔保的資格。具不具備擔保能力,由各金融機構的信貸部門考核。一旦考核通過,擔保人承擔債務的連帶責任。即債務人一旦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有權要擔保人來承擔債務。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建議應在擔保合同上寫明,只有當債權人通過訴訟,確實無法收回貸款的情況下,你才履行擔保責任。這樣會最大限度的保障你擔保人的權利。比如說債務人只要有套房沒有被拍賣,擔保人都可以拒絕履行擔保責任。貸款擔保是指按合同約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種保障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法律措施,當債務到期未受清償時,債權人依法行使擔保權以清償債權的法律行為。貸款擔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響對貸款質量的判斷。特別是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無法滿足還款需求時,貸款擔保往往從次要還款來源變成直接、現實的還款來源。
朋友要貸款想找我當擔保人,請問我該怎么辦?如果你對朋友的人品和經濟能力有信心,可以給他擔保,反之,就不能給他擔保。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家人可以作為擔保人但須有清償債務的能力。
債權人與債務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后,債務人應當在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同中未約定的,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后,應當確定兩個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
擴展資料:
我國《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9條規定:債務人有多個普通債權人,在清償債務時,債務人與其中一個債權人惡意串通,將其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抵押給該債權人,因此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受損害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行為。
此即惡意抵押行為,人民法院可依民事訴訟程序撤銷。
親戚朋友讓我做貸款擔保人怎么辦?有種擔保貸款無需抵押財產,而是需要一位擔保人,為貸款人提供擔保,以便能獲得貸款,有用戶表示,如果家人朋友找他做擔保該怎么辦?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銀行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
為他人做貸款擔保人,一定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要詳細了解借款人信譽狀況,因為這往往直接關系到擔保人所承擔的風險。只有在多方面考察了借款人的信 譽狀況后,再決定是否為其提供單款擔保;另一方面就是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備還款付息的能力,這也是借款人能否如期償還貸款的重要基礎,千萬馬虎不得。
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
一般來說這是與貸款或借款時,訂立的合同所決定的。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保證期限的,則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債務履行期滿后6個月結束;對于在貸 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證期限有明確規定的,則又可分兩種情況:在保證期間內,銀行未對借款人提起訴訟的,擔保人免除責任;如果銀行以對借款人提起訴訟,則保 證期間時效中斷。而對于貸款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限,與上一致,主要還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確規定。
朋友找我做貸款擔保人怎么辦?向銀行申請貸款,如果沒有抵押物,可以選擇親戚朋友為你擔保,那么被選擇的貸款擔保人有哪些注意事項呢?怎么樣維護自身權益呢?
1、考察被擔保人的信譽償還債務的能力
一般來講,被擔保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槐粨H藘斶€債務的能力越大,擔保人的風險就會越小。而被擔保人償還債務的能力是由其能支配的財產和負債數額的大小決定的。故在提供擔保時,首先要看被擔保人能支配的財產是否能足以償還貸款。再者要考察被擔保人負債的多少,如果被擔保人雖然有自己的財產,但負債累累,就不要為其提供擔保。
2、盡量只提供一般保證
保證擔保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法》第17條賦予一般保證人一個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通俗的講,債權人只有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追償,在債務人的財產被執行后保證人才對不足部分承擔責任,這樣,擔保財產損失的風險就相對小些。
3、同一債務上有多個擔保的,最好明確約定保證份額或爭當后順位擔保人
《擔保法》第12條規定了共同保證中的按份保證,所以盡量承擔份額較小的擔保責任。另外,根據《物權法》第176條的規定,如果保證與擔保物權并存時,最好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債權人應優先選擇其他擔保方式實現債權,仍不能全部受償時,才可以要求本人承擔擔保責任。
4、盡量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而承擔擔保責任后,在向債務人追償時給自己追償成功設置了一個保障。所以,反擔保不僅可以降低擔保人的風險,而且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義務。
5、注意運用抗辯權和免責條款
擔保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即使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擔保人仍有權抗辯。擔保人可就債權是否存在瑕疵等方面提出理由,對抗債權人的請求,以免除或減輕自己的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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