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投訴處理流程
產品質量投訴,是指消費者因商家的產品質量問題,向商家反應情況,檢舉問題,并要求得到相應的補償的一種手段。那么產品質量投訴處理流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產品質量投訴處理流程為切實搞好公司的售后服務,維護消費者(客戶)的利益和公司的信譽,樹立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特制訂本投訴處理程序。 (一)第一責任人 1、公司任何部門的工作人員,凡第一個接到消費者(客戶)對公司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反映情況或投訴的,稱為第一責任人。 2、第一責任人是部門員工,在接待或接聽投訴時,應記錄投訴者的姓名、家庭地址、聯系電話和所購買產品的名稱、數量、購買地址等,記錄后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反映。 3、第一責任人是部門負責人,在接待或接聽投訴時,應直接填寫“客戶投訴登記表”后,及時將投訴表送交辦公室。 (二)投訴處理程序 1、公司成立產品質量投訴處理小組,由質管部、生產部、銷售片區負責人組成。必要時有關部門負責人參與處理。 2、 分工:由質管部、生產部、銷售片區負責人負責投訴處理日常工作,督導負責登記表的發放、回收和召集處理小組成員工作。 3、處理程序:在收到“客戶投訴登記表”后,應在2小時內召集處理小組成員,介紹投訴情況,初步擬出解決方案和辦法,派人員處理。 4、公司產品質量投訴處理小組在接到消費者(客戶)投訴之時起,1小時以內必須與消費者接觸。當天能處理的必須當天處理好。 5、如遇節假日,處理投訴的,由生產部和銷售片區負責人一同處理。 6、客戶日常反映的產品質量問題如產品發滑、過潮等,有生產部負責解釋和答復。 (三) 處理權限 1、公司產品質量投訴小組成員,在處理消費者(客戶)投訴過程中,要分析產品質量產生原因,并要堅持原則,兼顧公司和消費者利益,態度和氣,以利服人。 2、在處理投訴中,銷售片區負責人當場能處理的解決的,則當場處理解決掉。銷售片區責任人的最高處理權限在100元以內。 3、當場不能解決或投訴賠償要求超過100元的,銷售片區責任人填寫“客戶投訴登記表”交由處理小組前往處理; 4、處理小組成員前往處理投訴時,至少有2人以上一同處理。 5、投訴處理分為:賠禮道歉、贈送公司產品、賠償一定數量的金額。如消費者提出賠償要求超過合理范圍的,則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6、在處理投訴事件結束后,要填寫“客戶投訴登記表”,憑登記表向公司報銷賠償金額。
二、產品質量認證的條件是什么?(一)中國企業、外國企業均可提出認證申請。提出申請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要求; 產品質量穩定,能正常批量生產; 生產企業的質量體系符合國家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及補充要求。 (二)產品質量認證的意義 實行產品質量認證的目的是保證產品質量,提高產品信譽,保護用戶和消費者的利益,促進國際貿易和發展國際質量認證合作。其意義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提高商品質量信譽和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競爭力 商品在獲得質量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并通過注冊加以公布后,就可以在激烈的國內國際市場競爭中提高自己產品質量的可信度,有利于占領市場,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2、提高商品質量水平,全面推動經濟的發展 商品質量認證制度的實施,可以促進企業進行全面質量管理,并及時解決在認證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可以加強國家對商品質量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促進商品質量水平不斷提高。同時,已取得質量認證的產品,還可以減少重復檢驗和評定的費用。 3、提供商品信息,指導消費,保護消費者利益,提高社會效益 消費者購買商品時,可以從認證注冊公告或從商品及其包裝上的認證標志中獲得可靠的質量信息,經過比較和挑選,購買到滿意的商品。 三、消費者的投訴有什么誤區消費者投訴的誤區有:所有消費都可投訴;所有購買的商品都可以投訴;商品、服務有詐可假一賠十;所有投訴都可得到精神賠償;凡與消費有關都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所有投訴消費者協會都要受理;商品的質量糾紛由消費者協會判定等誤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3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25條規定,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旅游投訴處理程序
疫情期間很多人都無法出門旅游,但是在疫情不嚴重的地區還是有人會選擇出門旅游,這也涉及很多大家關心的法律問題,其中之一便是投訴問題。那么旅游投訴處理程序?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旅游投訴處理程序(一)概念 旅游投訴的處理程序,是指旅游投訴管理機關受理投訴案件后,調查核實案情,促進糾紛解決或作出處理決定所必須經過的程式和順序。 (二)被投訴乾的答復 旅游投訴關作出受理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被投訴者,被投訴乾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書面答復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實與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應當對被投訴者的書面答復進行復查。 (三)調解是指旅游投訴管理機關主持投訴雙方通過和解解決糾紛,達成協議的行為。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處理投訴案件,能夠調解的,應當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促使投訴者與被投訴者互相諒解,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愿,不得強迫。 (四)投訴處理決定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處理投訴案件,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經調查核實,信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可以分別作出如下幾種決定: 1、屬于投訴者自身的過錯,可以決定撤銷立案,通知投訴者并說明理由。對投訴者無理投訴,故意損害被投訴者權益的,可以責令投訴者向被投訴者賠禮道歉,或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承擔賠償責任。 2、屬于投訴者與被投訴者的共同過錯,可以決定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各自承擔責任的方式,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選協商確定,也可以由投訴管理機關決定。 3、屬于被投訴者的過錯,可以決定由被投訴者承擔責任。可以責令被投訴者向投訴者賠禮道歉或賠償損失及承擔全部或部分調查處理投訴費用。 4、屬于其他部門的過錯,可以決定轉送有關部門處理 (五)《旅游投訴處理決定書》 《旅游投訴處理決定書》是指旅游投訴管理機關對投訴作出處理決定的書面文書。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作出的處理決定應當用《旅游投訴處理決定》書的15日內通知投訴者和被投訴者。如果投訴者或被投訴者對處理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處理機關的上一級旅游投訴管理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理決定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投訴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法強制執行。 (六)行政處罰和其他處罰 旅游投訴管理機關作出投訴處理決定時,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損害投訴者權益的旅游經營者給予行政處罰;沒有規定的,由旅游投訴管理機關根據投訴規定單獨或者合并給予以下處罰; 1、警告; 2、沒收非法收; 3、罰款; 4、限期或停業整頓; 5、吊銷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腦有關證件; 6、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工商營業執照。
二、旅游消費者投訴常見誤區有哪些?誤區一:所有消費服務都可以投訴 《消法》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因此,非此對象的消費投訴不屬消費者協會的受理范圍。 誤區二:所有購買商品都可以投訴 兩種情況下,購買的商品出現問題,投訴消費者協會不予受理。一種是超過保修期的商品。一種是使用不當、人為造成的損壞。 誤區三:商品、服務有欺詐行為都可以“假一賠十” 《消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也就是說,假一賠一,而不是假一賠十。 誤區四:所有旅游消費侵權投訴都可得到精神賠償 《消法》第43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25條規定,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但如提出一些“過”的要求,消費者則應“三思”。 誤區五:凡與消費“有關”都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丟物通常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當然,如果消費者在超市將物品交由存包處保管,領取時發現物品丟失,消費者協會則可介入調解。 誤區六:所有投訴消費者協會都要受理 旅游投訴處理機構不予受理的投訴案件如下: (一)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社會調解機構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投訴案件。 (二)旅游投訴處理機構已經作出處理,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投訴案件。 (三)不屬于旅游投訴處理機構職責范圍或者管轄范圍的投訴案件。 (四)超過旅游合同結束之日90日的投訴案件。 (五)不符合旅游投訴條件的投訴案件。 三、旅游期間發生哪些事可以投訴?(一)根據法律規定,旅游期間,投訴人可以就下列事項向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投訴: 1、認為旅游經營者違反合同約定的; 2、因旅游經營者的責任致使投訴人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發生爭議的; 4、其他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 綜上所述可知,消費者投訴后主管部門會進行查實,如果存在不規范等違法行為會做出相應的行政處罰。以上是本人對旅游投訴處理程序的介紹,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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