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旅游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旅游協議書 篇1為了提高員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識,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員工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公司與員工雙方的責任,保護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員工和公司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一條:甲方自愿參加乙方集體旅游,并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甲方旅游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三條: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后果自負。
第四條:在旅游期間發生事故及責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傷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如甲方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個人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自愿參加。愿獨立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現的任何事故及責任均自行負責。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確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動解除。
旅游協議書 篇2甲方: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旅游線路為:_________;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五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七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需先賠償對方的損失,并承擔法律規定的其他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處理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 仲裁委員會并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旅游協議書 篇3甲方:永川區旅游營銷中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推進永川拓展旅游市場,更好地與旅行社開展合作.依據(XX年永川區旅游營銷獎勵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共同開展永川旅游營銷,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永川區旅游營銷合作單位.
二,乙方應提供不高于重慶主城區同檔酒店(賓館)的旅行社團隊協議價格,經甲方審核后嚴格執行.
三,乙方主動宣傳營銷永川旅游,適時在前廳,客房等場所擺放永川旅游宣傳品.
四,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旅行社過夜團隊的信息采集和統計上報.
五,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開展旅行社團隊核查工作.
六,乙方承諾次月10號前,按核實的.上月旅行社團隊住宿間天數以5元/間天計提,交付給甲方作為旅游營銷資金統籌安排使用.
七,乙方不得采取瞞報,虛報旅行社團隊資料和接待收入,否則一經發現,取消旅游營銷合作單位資格及評星評級資格,并由區旅游局會同相關部門給予相應處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本協議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簽字): 或委托人(簽字):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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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雙方以旅游電子商務平臺為依托,開展旅游營銷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線路由甲方負責營銷旅游線路列表: 旅游線路名稱 發團周期 天數 出發地 價格(元) 詳細說明資料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 (列表不夠自制附件) 二、 據乙方提供的旅游線路(產品),通過甲方旅游電子商務平臺、預訂熱線開展旅游營銷;甲方組織的旅游客戶由乙方負責接待安排行程服務。
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發布、更新即時的旅游線路(產品)信息;同時通過網上宣傳、營銷擴大乙方旅游線路(產品)的知名度,促進旅客招徠。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場動態和旅客反饋的信息隨時提供給乙方,雙方共同制訂適應旅游市嘗有競爭力的旅游新產品;同時甲方以龐大的旅游聯盟體,通過旅游資源整合、互補、共享等聯盟合作使乙方獲得利潤最大化。
3、甲方承銷乙方旅游線路(產品)。甲方收到客戶訂單后,以電話、傳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即時做出回復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應做好接待安排旅游行程服務工作;甲方應做到旅游客戶信息的準確性,旅客行程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節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線路內容及價格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線路內容及價格進行發布營銷。
5、乙方應確保旅客行程的服務質量,不得變相加價或降低服務標準等損害旅客的行為,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 利潤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單旅游銷售額 提成給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 元作為傭金返回給甲方。
五、 結算 雙方每發生一筆業務,乙方發送業務清單傳真一份給甲方存底,每月結算一次,由雙方財務人員按相關結算憑證對上月的業務進行結算。
六、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XX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代表:業務負責人:開戶名:開戶銀行:賬號:簽訂日期:乙方:地址:電話:傳真:代表:業務負責人:開戶名:開戶銀行:賬號:簽訂日期:簽署地址:
旅游協議書 篇4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號,郵編: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旅游協議書 篇5甲方:北海天隆三千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海風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經營許可證號:L-GX-GJ00023為共同拓展旅游市場,開拓旅游資源,甲乙雙方結合各自資源優勢,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甲方客戶組團旅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甲方根據客戶需要向乙方提供旅游客源,乙方負責甲方客戶在北海市潿洲島的地接旅游活動。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本地區域的最新旅游價格信息,以便于甲方為客戶安排行程。乙方為甲方提供獨立成團的4人(含4人)以上的北海潿洲島一日游優惠價格(服務及價格標準詳見附件《中國最年輕火山島——潿洲島一日游》),如不足4人,則由甲方向乙方補足差價。因客觀因素造成價格變動,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以免造成失誤。
3、甲方客戶在旅游行程中,自費項目及增加景點產生的費用由客戶現付。
4、旅游全程不含餐,如客戶需安排團隊餐。乙方按以下標準提供餐飲:團隊餐不低于20元/人/餐;圍餐按10人一桌,最低按200元/桌起,如人數不夠,按比例上菜。旅游行程中,產生餐費由客戶現付。
5、甲方客戶如有需求去斜陽島或出海打漁等項目,需提前與乙方確認,乙方提供具體行程安排協。此自費項目不含在優惠價格內,亦與乙方無關,所產生的費用由客戶與第三方自行結算。
6、特殊團隊實行一團一議,如老年團,外賓團。
二、付款方式
1、甲方以月結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2、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費用結算函,甲方收到乙方結算函后于當月15日前以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三、其它約定
1、甲乙雙方在執行交接過程中,以雙方蓋章傳真方式的確認函為依據,本確認函作為本合同附件。
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與每個團隊或散客確認函上約定的服務標準為甲方客戶提供服務,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給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控制因素(如遇到臺風,海浪,不能開船,導致客人留宿島上,景區接待能力不足等第三方因素)導致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約定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出團后人數、房間數、景點等確認函數量和項目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和乙方取得聯系,乙方則及時進行修正及調整,如產生費用增減或產生失,由甲方彌補給乙方。
4、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權益,乙方必須為甲方客戶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并建議游客自行購買旅游意外險。一旦發生質量問題及安全責任問題,雙方應參照國家旅游局頒發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或【合同法】等法律來執行,依法解決。
5、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和旅游旺季,甲方必須付給乙方定金。
四、甲乙雙方如不能按以上條款履行協議,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以書面形式相互告知。如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訴訟管轄地為協議發生地。
五、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補簽協議,其法律效力與本協議等同。
附件: 《中國最年輕火山島——潿洲島一日游》
甲方: 北海天隆三千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海風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中國最年輕火山島——潿洲島一日游
旅游協議書 篇6甲方:廣州航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車方)
乙方: (用車方)
為了統一規范客運市場,根據國家的相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 座(空調)
旅游客車, 輛,為接持旅游團隊(機關單位職工)提供客運服務。
起止時間: ,線路: ,經停: ,路程(單程、往返),沿途司機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線路變更,須征得甲方調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總計車費共人民幣 元,乙方負責支付往返的路橋費、停車費、高速公路費以及司機的食宿。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須具有:齊備合法的營運證照,購齊國家規定的固定稅費和車況良好的客運車輛。
四、乙方在甲方承載前交清本次租車費用,或簽署協議當天交付甲方訂金,出發當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車費,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發票的,請提前告知甲方準備,當天出具發票,發票另加5%稅點。
五、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時應遵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超員,運載貨物,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車輛,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裝載有腐蝕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得強行要求駕駛員做違反操作規程和違章的行為;必須按規定的路線行程,并按規定上落客,否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出車,由此造成的罰款、扣證等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在派出車輛前,需提前一至二天與乙方再次明確上車地點、時間和聯系方式。并將車號、 駕駛員姓名、聯系方式告知乙方。
七、乙方在交付租車定金后要求退車的,甲方按用車7天前扣總車費的10%,用車前6至4天扣總車費的50%,用車前3至1天扣總車費的80%,用車當天車費不退。
八、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權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九、雙方特別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電 話: 傳真: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旅游協議書 篇7甲方:EE食品(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EE汽車運輸(深圳)有限公司
甲方于20xx年6月15日和6月29日向乙方租用豪華大巴車共計XXX部用于員工到"深圳歡樂谷"旅游,現就相關事宜商定如下:
1、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是豪華大巴車(49座,司機不在內),豪華大巴車的司機由乙方派人負責。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于6月15日和6月29日的早晨和下午到達甲方所指定位置。
3、在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和外部環境所造成意外,一律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在深圳歡樂谷的停車位置由乙方自行負責。
5、經甲、乙雙方商定:每部車的租車費用為720元,XXX部車共計租車費用為XXX元,甲方于20xx年6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租車訂金1000元,尚未支付部分于20xx年6月30日全部付清。
6、車輛的使用具體形式:(乙方派車于當日早上將甲方員工從所指定位置送至"深圳歡樂谷",當日晚上將甲方員工從"深圳歡樂谷"接回所指定位置。
7、具體用車日期、時間及相關事項約定如下:
用車
日期
用車數量
早上車輛等候地點
早上送人時間
晚上車輛等候地點
晚上送人時間
聯系人及電話
備注
6月
15日
福永XX公司
供車方
用車方
寶安XX公司
6月
29日
福永鎮XX公司
寶安XX公司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違約者承擔,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
甲方代表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
組團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職務:
聯系電話: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職務:
聯系電話:傳真:
電子郵箱:
組團社將其組織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雙方確認的標準和要求,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務。組團社與地接社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構成
下列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
5.其他約定:。
第二條:合同當事人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設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資質,且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資質有效存續。
雙方均應于簽訂合同前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業務經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復印件并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變更一方應于變更之日起xx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條:《接待計劃書》訂立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容:
1.旅游者人數及名單;
2.接待費用;其中地接導游費用為;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游覽行程安排、游覽內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及時間;
7.對導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條:《接待計劃書》變更
《接待計劃書》一經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協商一致,就變更后的內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xx日內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出團后《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第五條:接待服務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第六條:接待費用結算
結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于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并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后xx日內核對,并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第七條:合同義務
(一)組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額支付接待費用;
2.組團社應真實、明確說明接待要求和標準,將與旅游者達成的合同、單團《旅游行程單》的副本提供給地接社;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二)地接社義務
1.地接社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點、服務項目等,不得因與組團社團款等糾紛擅自中止旅游服務;
2.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應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
4.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做好接待服務質量測評工作,按約定通報團隊動態和反饋接待服務質量信息,服務質量測評方式及達標標準雙方約定為:;
5.要求導游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三)雙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
2.雙方的約定應遵守《旅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不應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張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返回出發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
第八條:風險防范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規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地接社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安排的車輛及司機必須具備合法有效資質,地接社選擇的客運經營者應已購買承運人責任保險,且保險金額不低于萬元;
4.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保證旅游者的安全,對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項,應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和擴大;
5.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地接社應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墊付必要費用,及時向組團社反饋信息,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組團社和地接社在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于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助旅游者索賠。
第九條:旅游糾紛處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地及時解決,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地解決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游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材料。
2.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調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于責任劃分明確后xx日內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導致行程延誤、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3.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經濟賠償,組團社依照或者參照如下標準做出賠償后,地接社應在組團社提出追索請求并提供相關證明后xx日內對組團社予以全額賠償:
(1)依照組團社和旅游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額標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雙方應采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一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游者協商、調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商承擔。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組團社和地接社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商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為基數,按日xx%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組團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經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向地接社承擔違約責任: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者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3.地接社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xx%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xx%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xx%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地解決旅游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范圍內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秘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xx%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xx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次(含本數)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發旅游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經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絕賠償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組團社和地接社因單團接待業務引發的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為(標明仲裁委員會所屬地區和名稱);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與期限
1.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屆滿前xx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
3.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履行。
組團社簽章: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旅游服務合同 篇2甲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一、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二、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_____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
三、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標準內。
四、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_____日交清。
六、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_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_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九、轉讓
除本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均屬無效。
十、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若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一、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游服務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_________。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
第三條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條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_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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