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產上面的糾紛應該找誰
關于房產上面的糾紛應該找誰,一般人們只要有經濟能力且沒有房子住的,都會去買房。買房是一件比較麻煩的事情,因為有很多的手續要辦理,十分容易出現糾紛。下面是關于房產上面的糾紛應該找誰。
關于房產上面的糾紛應該找誰11、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糾紛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生糾紛,由批準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3、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房產糾紛處理注意事項
1、房屋買賣合同當事人的相關資料。本條款內容據實填寫,特別是身份證號、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這是雙方聯系暢通的基礎。當聯系信息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通知變更為準。買受人為多人時,應約定所占產權的比例,并且指定一個或多個為聯系人。
2、項目建設依據、銷售依。根據售樓現場公示內容認真核對,據實填寫。建議雙方在空白行處根據【國有土地使用證】約定買受人所購房屋分攤土地的使用年限。
3、商品房的基本情況主要是依據規劃部門批準建設的商品房的位置、戶型、面積、陽臺等。
4、付款方式的約定。首付款支付的時間和數額,剩余房款的數額和貸款方式。因買受人或出賣人的原因導致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雙方約定違約責任及解決方式。出賣人為買受人貸款而提供階段性擔保的有關約定。
5、因非雙方原因,導致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雙方應就具體付款方式另行約定,且不得排除解除合同的權力。本條款需注意的是買受人應當提前掌握貸款銀行的貸款政策,確保自己符合貸款要求,避免承擔違約責任。
6、面積差異處理。面積差異處理主要是指以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作為計價方式,在合同中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時的處理辦法。
7、交付條件。交付條件在《房地產開發經營條例》中有明確規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建設工程已經驗收合格并依法向有關部門備案;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已經按照規劃設計建成,并經驗收合格;前期物業管理已經落實。
8、簽署交接單。如果買受人確認所交付的房屋符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出賣人也已確認買受人按合同約定履行了付款義務,雙方應當簽署房屋交接單。
9、違約責任的約定。本合同中違約責任主要有逾期付款、逾期交付、產權登記延期、配套設施延期等,根據對等的原則,雙方應按照違約責任約定賠付標準,賠付標準的約定注意雙方對等原則。
10、雙方經協商設立的條款,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都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遵守,約定內容與法律法規不一致的依據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關于房產上面的糾紛應該找誰2一、房產糾紛找哪個部門
因房屋質量問題產生糾紛的,可以向當地政府的建設行政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質量監督部門反映;因買賣合同產生糾紛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找仲裁機構仲裁。
二、房產糾紛的分類
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
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如商品房買賣)、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如土建、設備安裝、裝修)、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如房地產咨詢、評估、中介)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物業管理糾紛、他項權利侵權糾紛(如相鄰用水、排水、采光、通風)等等。
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土地所有權和使用的爭議糾紛,經有關人民政府處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拆遷入與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
安置等達不成協議由批準拆遷的房屋主管部門裁決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公民個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之間的林地、林木所有權爭議經縣級或鄉級人民政府處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等等。
三、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
3、仲裁解決。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仲裁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預。
仲裁委員會與行政機關之間沒有隸屬關系。仲裁裁決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問題。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購房者和開發商必須訂有仲裁協議,自愿將糾紛遞交仲裁解決。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愿將糾紛遞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
4、行政解決。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就方式而言,行政解決一般經過一級行政決定和行政復議兩個階段。其中,一級行政決定是行政復議的前提和必經程序。包括購房糾紛在內的房地產案件的行政復議依《行政復議法》的規定進行。
5、訴訟解決。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購房糾紛訴訟有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兩種。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發生購房糾紛的平等民事主體。
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購房糾紛的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設有專門的房地產審判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理。
關于房產上面的糾紛應該找誰3一、房屋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
1、按照買賣房屋的類型
若屬于一手房可以尋找建設局,消協等部門。若屬于二手房則通過法院進行法律訴訟為佳。
2、按照合同糾紛的類型
若屬于合同本身存在法律問題的糾紛,除可提起法律訴訟或仲裁以外,還通過確定對其合同所約束的相對人為何種責任主體來向管理相關領域的部門提出解決糾紛的訴求。
例如商品房買賣中,開發商是與買受人直接負責的合同關系,買受人對房屋的問題或合同本身的問題都可直接尋求開發商提供解決方案,同時可以消費者的身份向當地消協發起投訴來進行糾紛調解。
若屬于合同內容與形式合法,因其他問題引發的合同糾紛,可通過引起糾紛責任主體來尋找相關解決部門,例如施工工程問題,物業管理問題,虛假廣告問題,可向當地規劃委員會,房管局,工商管理等政府本門提出解決糾紛的需求。
二、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一般解決途徑
1、雙方協商
首先是雙方直接協商。民法中平等主體之間以自由平等的原則進行民事活動,這也是解決房地產糾紛的最常見途徑。例如《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嚴重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
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以支持。”房產交易中如果發生買賣合同糾紛導致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購房者或者開發商可以采用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和對方直接溝通,提出存在的問題并商議解決方法。
2、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求助消費者協會。一般來說購房者與開發商相對而言,購房者是處于劣勢的,所以出現糾紛的時候購房者吃虧的情況會稍多一些。因此當發生合同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求助,搶他們作為中介從中調解,處理問題解決糾紛。
3、申請法律仲裁
當前兩種方法均不奏效時,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過申請仲裁的前提是雙方有仲裁協議。發生糾紛時受害一方就可以根據購房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雙方另簽的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而且在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當事人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4、提起法律訴訟
最后一種途徑就是法律訴訟了。購房者通過協商、調解乃至仲裁都無法解決糾紛,就只有通過司法途徑,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問題,但是一定要針對解決額問題來針對。
房屋合同糾紛是屬于民事案件,一般在雙方協議不成的情況下,就可以到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合同糾紛案件主要是以合同為法律證據和賠償依據,在情節不嚴重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也是會先進行雙方調解的。
法律分析:共有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1)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后達成仲裁協議。若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后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民事訴訟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或者在糾紛發生后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房產家庭糾紛
房產家庭糾紛,家庭房產糾紛建議當事人首先采取協商或者是調解的方式解決,這種解決方式不易破壞親情。其次就是通過仲裁、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仲裁和訴訟二選一。下面看看房產家庭糾紛。
房產家庭糾紛1一、 家庭房產糾紛怎么處理
家庭房產糾紛建議當事人首先采取協商或者是調解的方式解決,這種解決方式不易破壞親情。其次就是通過仲裁、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仲裁和訴訟二選一。
二、有哪些房產糾紛類型
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
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如商品房買賣)、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如土建、設備安裝、裝修)、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如房地產咨詢、評估、中介)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物業管理糾紛、他項權利侵權糾紛(如相鄰用水、排水、采光、通風)等等。
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土地所有權和使用的爭議糾紛,經有關人民政府處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拆遷入與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安置等達不成協議由批準拆遷的房屋主管部門裁決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公民個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之間的林地、林木所有權爭議經縣級或鄉級人民政府處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等等。
三、遇到房產糾紛應當怎么辦
直接與對方積極協商解決,找到糾紛發生的原因,對于因誤會產生的糾紛要消除誤會;不要激化矛盾,盡量保證交易可以順利進行。如果是政策原因導致糾紛,可以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與賣方協商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
二是保存好證據,當然賣方毀約時,購房人也無須擔心,保存好雙方往來的通知函或協商記錄,積極運用法律保護自身權益。及時找專業房地產律師 咨詢,做好應對方案,該調取的證據要進行調取,為訴訟做好充分的準備,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房產家庭糾紛2一、家庭房產糾紛有哪些類型?
1、 夫妻類型
夫妻類型的家庭房產糾紛問題主要看產證是否在夫妻兩人名下,如果是共同名字,那就按照法律規定,共同財產來分配,一個一半。如果是在單獨一方,就要看在婚后是否有做公正,如有做過公證,那只能叛給產證名字之人。
2、 兄弟姐妹 類 型
兄弟姐妹類型的家庭房產糾紛,如果產證是在父母名下,就涉及的比較多,首先給講下法律是怎評判的,比如在兄弟姐妹中,其中不管誰一直跟父母住的,同時一直照顧父母的,他最有權利繼承,還有就算分財產,同住和照顧父母者應當多分到財產!
3、 父母類型
夫妻類型的家庭房產糾紛基本不會發生,因為如果之前是所購的房子,基本都會寫自己名字,如是近幾年購買的房子,如有兄弟姐妹,基本都會為孩子購買相同的房產。直接就以產證名字來分配了。
二、家庭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1、調解
調節是指產生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其中一方當事人經過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協調幫助下,通過說服,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
2、 仲裁
仲裁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之后達成的協議,雙方自愿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規定做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仲裁不受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預,同時仲裁委員會與機關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仲裁裁決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以上是我為大家總結的關于家庭房產糾紛有哪些類型?以及家庭房產糾紛如何解決的全部內容介紹了,希望給正在苦惱的.你帶來幫助。如果你正在經歷這樣的糾紛,請你不要慌。因為日常生活中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的辦法有很多,比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等,因此,大家一定要熟悉相關的房產和法律知識。
房產家庭糾紛3一、家庭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一般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家庭房產糾紛起訴首先要準備好起訴狀和房產糾紛的證據,例如房屋買賣合同等,然后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因為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由于房產糾紛涉及的標的比較大,因此建議房產糾紛當事人委托專業的律師代理。
二、案例分析
案情簡介:
許A、許B父母膝下有三子一女,分別是許A、許B、許C、許D,其中許D是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即限制行為能力人。2010年3月29日許老父親去世,2012年10月24日母親林某去世,共留下房產一套、遺產若干。
在父母亡故后,許A、許B、許C對遺產的繼承與許D的監護權歸屬發生爭議,許C遂以許A、許B為被告起訴至人民法院,請求依法判決位于成都市錦江區的房產及該房產里所有的家具、電器歸原告所有。
并責令二被告騰空該房屋并依法判決由許B保管歸許D所有的5萬元款項由原告監管。四川霖澳律師事務所律師接受了被告許A、許B的委托代理了此案。
法院判定結果:最終法院依法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律所解析:
繼承糾紛案件,首先遺囑效力優先,其次在無遺囑或遺囑無效時,適用法定繼承,而法定繼承并非均分,而是優先考慮弱者權益。本案中涉及到法定繼承人必須參加訴訟。否則,有違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同時損害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
在本案中,律師提出了以下代理意見:
第一,至今為止,被繼承人房產并未依法遺產繼承分配,應當屬于共同共有。原告單獨主張,沒有法律依據。
第二,經我所律師調查到該案中母親林某曾與原、被告共同達成《協議》1份,該協議第1、2條約定“母親林某百年后,其所居住的位于成都市錦江區的房子及該房子里所有家具、電器等全歸許C所有,許C負責照顧許丁一生的衣食起居生活”,第3條約定“母親林某給被告許A8萬元,被告許B5萬元”。
首先該《協議》因損害法定繼承人的合法權益而應當無效,沒有許D的簽字,許D屬于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當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該協議損害了繼承人許D的合法權益,應屬無效。
其次,協議并未實際履行,由于原告許C沒有盡到照顧許D的義務,該條件沒有實現,許C就沒有權利享有權利。
再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本案遺漏繼承人許D,再根據該法第十九條,許D屬于必須參加繼承和繼承遺產的權利人,本案遺漏當事人。本案涉案物權人為共同繼承人,原告許C主張確認所有權無法律依據。
法院受理房產糾紛等流程
法院受理房產糾紛等流程,現實生活中,相信大家都知道,買房時所使用的方式都不一樣。在近年來,我國法院接到越來越多關于房產權糾紛的案件。那么,法院受理房產糾紛等流程是什么?
法院受理房產糾紛等流程1在起訴房產糾紛時,相關流程要清晰了解。首先大家需要確認被告,向法院遞交民事訴訟狀,提交相關的證據進行舉證后,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立案,開庭審理。另外關于房產糾紛訴訟的時候,大家一定要注意相關有效證據的提交。
對于房產糾紛,如果雙方訂立的仲裁條款無效,或者雙方明確約定以訴訟方式解決糾紛,就應按《民事訴訟法》第34條的專屬管轄規定,向不動產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要確認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準備就緒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會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證通知書》,并通知交費。如七日內未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人民法院將裁定案件按撤訴處理。
4、舉證。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立案后,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并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依次需要經過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后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房產糾紛官司,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例如:因房屋質量問題向開發商索賠時,就需要提交購房合同、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質量與合同及開發商承諾事項不符,給住戶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客觀證據材料等。
其次,如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最后,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典》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法院受理房產糾紛等流程2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發生房地產糾紛后處理的原則一般是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約定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1、 協商解決:糾紛各方自行協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償的妥善解決;主要是依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進行協商,解決爭議雙方之間的房產糾紛。如果糾紛各方無法協商解決,可根據糾紛的性質及法律關系分別向行政主管機關投訴,或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行政機關依職權處理:爭議雙方的一方向行政機關投訴后,行政機關根據主管范圍受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作出行政決定。如當事人對行政決定不服,可提起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除終局復議以外,須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行政決定一旦作出即可執行,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并不停止執行。
(3、 仲裁或訴訟程序解決:如果糾紛不屬于行政機關主管,當事人可申請仲裁或提起民事訴訟。申請仲裁必須有約定的仲裁協議,如無約定,不可申請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訴訟。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裁決作出后,當事人不可就同一糾紛再次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哪些房地產糾紛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圍
1、落實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糾紛,應由各級政府主管部門解決。
2、行政指令而調整劃撥、機構撤并等引起的房地產糾紛。
3、單位內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騰房等房地產糾紛。
4、當事人訂有有效的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法律法規規定須先行裁決的房地產糾紛,未經有關行政機關先行裁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受理房產糾紛等流程3訴訟的主要流程:
1、你首先需要確認被告是誰(就是你要對方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或單位、,如果是個人,那么你需要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個人無法辦理,律師可以打印、;,如果是單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其次你要寫民事訴訟狀,說明事實與理由,以及你要對方賠償損失的依據,當然,你需要提供書面證據(口頭錄音/錄像、,如果你認為有的證據你無法取到,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讓法院替你取證,雖然可能性很小、;
3、準備就緒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如果受理了,則會給你交費通知書,你再持交費通知書去繳納訴訟費用;
4、繳納費用后,算是你的案件已經正式受理了,法院會安排日期,并給你傳票,上面寫明開庭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審判員;
5、開庭時間到了,你應準時到庭,遲到會被法院認為你放棄審理,會作為撤訴來處理.到庭后,法官的書記員會核實雙方的身份,然后進入庭審階段;
6、開庭階段:法官會先問你要不要法官回避(如果你確認法官與被告是親戚或者其它親密關系,那么你就說要回避,否則你就說不需要、,然后宣布正式審判,會讓原告先讀訴訟狀,讀完后提交相應的證據,再讓被告反駁,然后進入對證據的質證階段,這個時候,你一定要對所有對方的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進行仔細的質辯
否則就會對你不利.證據質辯完后,就進行雙方的辯論階段,一般法官會讓雙方各有兩次的機會,如果時間拖長了,那么就可能只有一次了.辯論結束了,法官通常會問雙方,要不要調解.如果雙方都說可以,那么法官會先分別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法官就會宣布,現在休庭,擇日宣判.過段時間,法官的書記員就會通知你去拿判決書.
7、拿到判決書后,如果你認為判決不公平,那么你就要在拿到判決書之日起規定的期限內提起上訴.那么你就要寫上訴狀,然后提交給審判法官,由他連同你的一審資料提交給二審法院.你要記住的是你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去繳納上訴費,該上訴費用與繳納時間與方式在判決書上末尾有寫明,法院不會再通知或提示.如果錯過,那么你就無法上訴了.
8、如果你不想上訴,對方也不上訴,但對方又不愿意賠償損失給你,那么你就要向法院的執行庭申請執行了.于是又進入一個復雜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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