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什么
民法典不可抗力因素具體如下:
1、自然災害,如地震、海嘯、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是獨立于人們對意志以外發生的事件,;
2、社會事件;
3、政府行為。政府行為是由政府出臺的一些政策、法律、行政措施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
4、傳染病、瘟疫等疾病。
不可抗力適用條件如下:
1、合同中是否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影響直接援用法律規定;
2、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小于法定范圍,當事人可援用法律規定主張免責,大于法定范圍,超出部分應另成立免責條款;
3、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免責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什么
一、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什么
1、不可抗力因素包括:
(1)重大的自然災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嘯、臺風、海浪、洪水、蝗災、風暴等;
(2)重大的社會非正常事件。這類事件往往指社會異常的、突發的事件,既非自然災害,也不屬于政府行為;
(3)有些情況下,政府行為對民事當事人民事活動的影響,類似于不可抗力,應當比照不可抗力處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損失由誰承擔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損失承擔如下:
1、合同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的施工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工程本身的損害由業主方承擔。
相關推薦:
立案傳喚不去(派出所立案傳喚不去會有什么后果)
輕傷不予立案(被打輕傷一級派出所不立案怎么辦)
刑事拘留申請(刑事拘留不服怎么申訴)
刑事自訴誹謗(誹謗罪是否可以刑事自訴)
刑事偵查權力(我國檢察機關有哪些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