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和非法集資哪個罪重
法律主觀:
合同詐騙罪 與非法集資的區別:犯罪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的所有權,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和市場秩序;犯罪的對象不同:前者侵害的對象是不特定的群體。
法律客觀: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區別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都以非法集資為外在的表現形式,在司法實踐中容易混淆,二者的根本區別在于:
一、犯罪的目的不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資金;而集資詐騙罪的目的則是企圖通過吸收公眾存款的方式,進行贏利,在主觀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眾存款的目的。這是兩罪最本質的區別。
二、犯罪行為的具體實施方法不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行為人必須使用詐騙的方法;而集資詐騙罪則不以行為人是否使用了詐騙方法作為構成犯罪的要件之一。
三、侵犯的客體不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了國家的金融秩序,而且侵犯了出資人的財產所有權;集資詐騙罪侵犯的是單一客體,即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一般詐騙罪與非法集資有什么區別
一般詐騙罪與非法集資罪的主要區別是:
1、犯罪的對象不同。集資詐騙罪的對象是不特定多數人的用以集資獲利的資金,包括金錢與財物;但后罪即詐騙罪的對象則是特定的,即行為人是針對某一特定的人或單位去實施詐騙行為并獲取其錢財。
2、客觀行為的表現形式不同。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直接使被騙人交付財物的行為,被騙人交付財物既可以是為了投資營利,亦可以是購買某物。集資詐騙罪與詐騙罪而言,集資詐騙罪行為是被包容的法條屬特別法條,因此,對以詐騙方法騙取集資的,應當以集資詐騙罪定罪科刑。
根據《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集資詐騙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相關推薦:
偷東西沒立案(盜竊罪派出所可以不立案嗎)
航班重大延誤賠償(航班延誤賠償標準)
老人失蹤立案(老年人走失警方會怎么處理)
打架賠償分攤(互毆責任劃分與賠償)
傷殘賠償包含(工傷十級傷殘補償包含哪些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