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網絡購物糾紛管轄權歸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但是,如果難以確定被告住所地的,可以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另外,根據《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網絡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1、著作權民事紛爭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該條體現的是人民法院的級別管轄,即關于著作權民事紛爭案件的第一審在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在高級人民法院。或在經過依法指定的基層法院。2、商標民事紛爭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或在經過依法指定的基層法院。3、專利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4、地域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限定適用地域管轄。即“侵權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定的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制品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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