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財產公證收費與公證的內容有關,大體上收費范圍100到3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是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分析:婚前財產公證收費與公證的內容有關,大體上收費范圍100-300元。
1.應攜帶以下資料: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2.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
3.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婚前財產公證是對未婚夫妻婚前個人財產或者是婚后共同財產的界定。做婚前財產公證是需要收取公證費用的。婚前財產公證費用是多少婚前財產公證需要去所在地區的公證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手續,具體的收費標準視地區不同而不同,大概的收費標準為:200到400元人民不等。婚前財產公證的費用不高,因此,對于夫妻婚前財產差距較大的,最好采取婚前財產公證,保證自己財產的合法權益,也可以避免離婚財產分割發生糾紛造成對簿公堂的局面。婚前財產公證有利有弊,最主要的還是看男女朋友對婚前財產公證的看法,也有很多因為婚前財產公證未能走進婚姻殿堂的情侶,因此,是否選擇婚前財產公證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婚前財產的公證辦理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別小看公證員制作談話筆錄這個過程,由于婚前財產約定涉及到當事人財產實體權利的轉移,公證員在這個過程中,會再三確認當事人劃分財產歸屬的意見,明確雙方對財產的分配關系,當事人一旦在筆錄上簽字,該筆錄就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保存于公證卷宗內。這份筆錄和公證書不僅可以防止當事人間出現糾紛,而且,對于與當事人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種保護。第(四)步,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兩周后當事人就可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了。當然,如果雙方都抽不出時間來領公證書,也可以在預交郵費后享受“郵遞送達”服務。以上就是婚前財產公證的費用的回答以及公證的步驟程序,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婚前財產公證要多少錢是要根據各地的具體規定以及你要公證哪些財產來確定的。在山東要進行財產公證,是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司法廳魯價費發[1998]433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1)經濟類公證:證明經濟合同,按標的額0.3%-1%收取,最低200元。(2)民事類公證:證明民事協議15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300元;證明收養關系400-800元;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囑,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200元;證明、保管遺囑20-300元;證明清點遺產400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400-2000元;證明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中止100-400元。(3)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80-800元。(4)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80-500元,提存公證按標的額0.3%收取,最低100元.(5)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6)證明現場監督200-5000元。相關夫妻財產的法律法規:《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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