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違反民事法律規范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一般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一、民事責任有哪些
1、違約責任
(1)繼續履行。也成為實際履行,指按照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義務。
(2)采取補救措。債務人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債權人可以考慮采取一些補救措施,主要包括修理、重做、更換以及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
(3)法定賠償損失。行為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對方損失時,行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以彌補其損失。
(4)支付違約金。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規定的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5)支付定金。定金是當事人約定的,為保證債權的實現,由一方在履行期前預先向對方給付的一定數量的貨幣或者其他代替物。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侵權責任
(1)停止侵害。依被侵權人請求,判令侵權人停止正在實施的侵權行為,避免損害發生或進一步擴大。
(2)排除妨礙。依被侵權人的請求,法院判令侵權人以一定的積極行為除去妨礙,使被侵權人正常行使合法權益的侵權承擔責任方式。
(3)消除危險。依人身或財產受到現實威脅的被侵權人的請求,法院判令造成此等威脅或對此等威脅負有排除義務的侵權消除危險狀況,保障被侵權人人身、財產安全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
(4)返還財產。法院被侵權人的請求,判令非法侵占他人財產的侵權人將侵占的財產返給被侵權人的一種侵權責任承擔方式。
(5)恢復原狀。法院依被侵權人的請求,判令毀損他人財產的侵權人通過修理等手段,使受到損壞的他人財產恢復到受損壞前狀況的一種侵權責任承擔方式。
(6)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依被侵權人請求,法院責令侵權人在一定范圍內采取適當方式消除對被侵權人名譽的不利影響,以使其名譽得到恢復的一種侵權責任承擔方式。
(7)賠禮道歉。侵權人通過口頭或書面方式向被侵權人進行道歉,以取得其諒解的一種侵權責任承擔方式。
3、其他責任
例如因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產生的民事責任。
二、民事責任不賠償怎么辦
1、民事責任是因為民事主體實施了違反民事法律的行為而應當承擔的結果,如果民事責任不賠償,可以與對方協商賠償或者前往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訴訟的時限適用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
(1)一般情況下,我們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責任賠償請求權的期限是自我們知道或應當知道對對方享有民事責任賠償請求權之日起的三年。
(2)如果是分期履行的債務責任賠償的,則是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法定代理人的賠償請求權訴訟時效自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4)未成年人受性侵的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則是自未成年人年滿十八周歲起計算。
2、當提起訴訟的時間超過了法定訴訟時效的,此時,如果賠償人提出拒絕履行義務的抗辯,請求權人的勝訴權無法得到保障;如果賠償人在訴訟時效屆滿時仍然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屆滿為抗辯。如果賠償人自愿履行賠償義務的,不得請求返還。
三、認定行為人承擔責任時需要考量什么因素
認定行為人承擔侵害除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外的人格權的民事責任,應當考慮行為人和受害人的職業、影響范圍、過錯程度等的因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條:的規定,認定行為人承擔侵害除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外的人格權的民事責任,應當考慮行為人和受害人的職業、影響范圍、過錯程度,以及行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民事責任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違約責任,一類是侵權責任。違約責任違反的是當事人約定的義務,侵權責任違反的是法律直接規定的法定義務。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民事責任的概念:
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實施了民事違法行為,根據民法所承擔的對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別規定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民事責任屬于法律責任的一種,主要由三個部分的內容構成,包括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侵權責任。
民事責任的種類:
1.根據責任發生根據的不同,民事責任可以分為合同責任、侵權責任與其他責任。
2.根據民事責任是否具有財產內容,民事責任可以分為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
3.根據承擔民事責任的財產范圍,民事責任可以分為無限責任與有限責任。
4.單方責任與雙方責任。
5.根據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數量的不同,民事責任可以分為單獨責任與共同責任。
6.在共同責任中可以區分為按份責任、連帶責任與不真正連帶責任。
7.根據責任的構成是否以當事人的過錯為要件,民事責任可以分為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和公平責任。
民事責任的特征:
1.強制性。民事責任的強制性是其區別于道德責任和其他社會責任的基本標志。民事責任強制性的表現主要有兩點:
(1)在民事主體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或者由于過錯侵害國家、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時,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當民事主體不主動承擔民事責任時,通過國家有關權力機構強制其承擔責任,履行民事義務。
2.財產性。民事責任以財產責任為主,非財產責任為輔。一方不履行民事義務的行為,給他方造成財產和精神上的損失,通常通過財產性賠償的方式予以恢復。但是僅有財產責任不足以彌補受害人的損失,因此,《民法通則》也規定了一些輔助性的非財產責任。
3.補償性。民事責任以彌補民事主體所受的損失為限。就違約責任而言,旨在使當事人的利益達到合同獲得適當履行的狀態;侵權責任,旨在使當事人的利益恢復到受損害以前的狀態。
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礙;
3.消除危險;
4.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6.修理、重作、更換;
7.繼續履行;
8.賠償損失;
9.支付違約金;
10.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11.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擴展資料中介機構在整個資本市場信用體系中承擔“信用信息過濾”作用,是資本市場信用體系關鍵一環。然而全國人大代表、華工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馬新強前不久指出,我國資本市場中介機構現正面臨信用危機。
馬新強介紹,民事責任方面,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二百三十二條雖然有相關規定,但較為原則,承擔責任的歸責原則、構成要件、要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者范圍等均不清晰,需結合民法通則中關于侵權責任或違約責任一般構成要件確定,因此造成在實際中缺乏可操作性,對中小股東巨額損失難以補償的現狀。
“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規定籠統,民事責任缺位,這使得中介機構因失信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極低,大大增加了其失信可能性。”馬新強總結道。
馬新強指出,我國民事賠償責任制度不完善,使得中介機構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屢現失信行為。
“如果能讓失信中介機構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巨大賠償額及無限連帶責任使任何中介機構在失信前都會做相應成本分析,可以有力遏制其失信行為。因此,應盡快完善民事賠償責任制度。”他說。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完善民事賠償責任制度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