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不可以獲得法律援助的情況
法律主觀:
根據規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案件提起公訴后,法院將為其指定律師進行辯護。現在,檢察機關將這一法律援助行為提前到了審查起訴環節。據介紹,針對未成年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由檢察機關與法律援助中心聯系,再指派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稱,辯護律師享有新律師法所規定的一切辯護權利:即有權在檢察機關查閱、摘抄、復制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會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開展調查取證等活動。
法律客觀: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及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收、減收、緩收費用的法律服務。其本質是法律援助是國家的職能,政府的行為,體現了政府對公民的應盡義務。在這一制度中,政府是義務主體,未成年人是權利主體。政府應該保障不能獲得收費法律服務的未成年人獲得法律援助。二、法律援助的未成年有哪些根據《法律援助條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于下列未成年人政府可以提供法律援助。1、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從未成年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或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該未成年人可以獲得法律援助。2、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在人民法院審判階段,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其指定辯護人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3、公訴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4、未成年人追索撫養費的民事案件,可以獲得法律援助。5、未成年人請求支付勞動報酬,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國家賠償,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其他案件,如果家庭經濟困難,可以獲得法律援助。另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對犯罪嫌疑人依法進行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在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或者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的同時,應當告知其如果經濟困難,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申請法律援助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內,在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的同時,應當告知其如果經濟困難,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在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同時,應當告知其如果經濟困難,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自審查完畢之日起3日內,在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的同時,應當告知其如果經濟困難,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3日內,在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同時,應當告知其如果經濟困難,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在24小時內將其申請轉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并通知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員協助提供《法律援助條例》第17條規定的有關證件、證明及案件材料。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地址不詳無法通知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在轉交申請時一并告知法律援助機構。
律師律所的法律援助義務
一、律師的法律援助義務是什么
律師的法律援助義務是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
特殊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二、怎樣申請法律援助
1.向法律援助機構提起申請并提供符合法律援助的材料;
2.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后進行審查;
3.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情形的受理;
4.法律援助機構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
三、不給予法律援助的情況有哪些
1.因申請人的過錯責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而引起的民事訴訟或刑事自訴案件。
2.因申請人過錯而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3.申請人提供不出涉訟案件的有關證據而且無法調查取證的案件
4.可由行政機關處理而不需通過訴訟程序的事務。
5.案情及法律程序簡單,通常無須聘請法律服務人員代理的案件。
6.已竭盡法律救濟的案件
7.申請人提供不出任何證明材料或出具虛假證明騙取法援的。
8.其他經主管機關批準,法律援助中心對外聲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負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義務。
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支持和保障本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義務。
哪些事項不能申請法律援助
除以下情況外的事項都不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第十一條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第十二條 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第十三條 本條例所稱公民經濟困難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需要規定。
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 公民就本條例第十條所列事項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
(一)請求國家賠償的,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向提供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向給付贍養費、撫養費 扶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向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五)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向被請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為什么申請不下來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1、因申請人的過錯責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而引起的民事訴訟或刑事自訴案件。2、因申請人過錯而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3、申請人提供不出涉訟案件的有關證據而且無法調查取證的案件。4、可由行政機關處理而不需通過訴訟程序的事務。
一、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1)因申請人的過錯責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而引起的民事訴訟或刑事自訴案件; (2)因申請人過錯而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3)申請人提供不出涉訟案件的有關證據而且無法調查取證的案件 (4)可由行政機關處理而不需通過訴訟程序的事務; (5)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騙取法律援助的; (6)訴訟標的不足3000元的債權債務糾紛; (7)其他經主管機關批準,法律援助中心對外聲明不予受理的案件。二、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范圍: (一)刑事訴訟辯護、代理; (二)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 (三)請求給付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撫恤金、救濟金、勞動報酬; (四)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農村“五保戶”、患有嚴重疾病的人請求侵權賠償; (五)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請求賠償的; (六)見義勇為者請求獎勵與保護;因見義勇為或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近親屬請求賠償或經濟補償的; (七)進城務工人員追索勞動報酬或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國家賠償; (九)其他確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務。三、申請法律援助的對象和條件: (一)申請法律援助的對象必須是經濟困難或者因突發事故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訴訟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被告人。 (二)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1、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及有關的證據材料。 綜上所述,碰到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的時候可以看看上面的內容,看下符不符合或者超沒超出該范圍,這樣在打官司可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困擾,如果符合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也可以去申請哦,也可以保障司法程序的公平和當事人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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