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賠償
交通事故索賠的方式有:
一、人被車撞了對方全責,對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首先由交強險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
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全責方賠償。
二、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具體流程如下:
1、共同申請調解
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
2、交通警察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1)告知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2)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請求及理由;
(3)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4)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5)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起訴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2、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交通事故賠償包括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
(一)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標準如下: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8、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9、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財產損失賠償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023年江蘇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23年江蘇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所提升,其中輕傷處理費最高賠付上限調整為2.5萬元,重傷最高賠付上限調整為28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2023年江蘇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所提升。其中輕傷處理費的最高賠付上限由現行的1.2萬元提高至2.5萬元,重傷最高賠付上限由現行的25萬元提高至28萬元。對于死亡賠償金、醫療費用等標準也有相應的提高。此外,為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范交通事故的發生,江蘇省還將加大對違法駕駛行為的處罰力度。比如,醉酒駕駛、無證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將會面臨更高的罰款和處罰,同時還可能面臨吊銷駕照、拘留等懲罰。綜上所述,2023年江蘇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提升將有助于更好地保護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權益,同時也提醒各位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證道路交通安全。
除了賠償標準的提升,江蘇省還采取了哪些措施來防范交通事故的發生?江蘇省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采取了多種措施,包括推廣交通安全文明行為、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和駕駛員的監管等。比如,江蘇省要求所有駕駛員必須通過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考試,強化交通法規宣傳教育,加強交通設施建設和改善,促進交通安全文明出行。
2023年江蘇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提升將有助于保護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提醒廣大駕駛員要遵守交通法規,保證道路交通安全。為了實現交通安全與暢通,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肩負起自己的責任,積極參與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文明出行中來。
【法律依據】:
《江蘇省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 輕傷處理費用最高限額為2.5萬元,重傷賠償最高限額為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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