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無犯罪記錄證明沒有確切的有效期。無犯罪記錄公證是6個月有效期,從公證書上所寫明的無犯罪截止時間算起。而且現在最新規定,無犯罪記錄證明不對個人開具,只對公司開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一百條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法律分析:無犯罪記錄公證只有6個月有效期,從公證書上所寫明的無犯罪截止時間開始算起,在這半年內需要完成認證。認證好的文書有效期也是半年時間。因為無犯罪記錄證明只是用來證實本人在此之前沒有過犯罪記錄,并不能證實以后是否有犯罪記錄,所以無犯罪記錄證明沒有確切的有效期。
法律依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后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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