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1、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故意殺人的,以 故意殺人罪 定罪處罰。但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盜竊、詐騙、搶奪他人財物,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故意殺人的,也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3、《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 不適用死刑 。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法律分析:只有十四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在犯了故意殺人罪時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具體判多少年還要視犯罪情節而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四十九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國刑法中,把14周歲以下稱為完全無責任年齡,14周歲以下故意殺人,并不會被判刑,但監護人會承擔民事責任,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14周歲到16周歲為相對責任年齡,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但僅限于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八種犯罪,分別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已滿16周歲的,我們稱之為完全責任年齡,要對自己的行為負刑事責任。
同時,為了保護于未成年人,我國刑法也規定了,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也不適用死緩;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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