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動產浮動抵押需要登記嗎浮動抵押可以登記,登記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抵押登記,可以使抵押財產的潛在買受人明晰財產的物上負擔,以避免交易風險,可以使債權人查看抵押財產的權屬關系以及曾否抵押過,以決定是否接受該財產抵押擔保,也可使得實現抵押權的順序清楚明確,預防糾紛發生,對于保護債權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和經濟活動的正常進行具有重要意義。因此,設立抵押權應當辦理登記。但是,考慮到浮動抵押的標的是現有的和將有的動產,抵押財產處于不確定狀態,債權人同意接受浮動抵押往往是基于對抵押人的信任,如果強制浮動抵押登記,規定不登記抵押權不生效力,可能會對當事人造成不便,也會增加抵押人的費用。特別是浮動抵押主要是解決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貸款難,他們本身缺乏資金,一些人又處于比較偏遠的地區,辦理抵押物登記會有一定困難,因此,本條規定浮動抵押權自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二、動產浮動抵押是什么意思動產浮動抵押是指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三、動產浮動抵押生效條件浮動抵押權不以登記為生效條件,而是自合同生效時設立,合同生效后,即使當事人沒有辦理登記,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仍然可以就實現抵押權的價款優先受償。但是,辦理與不辦理抵押登記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如果未辦理抵押登記,浮動抵押的財產被再次設定抵押權的,后位的已登記的抵押權人,只要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該財產已被抵押的事實,就可以就該抵押財產優先于前位抵押權人受償。為了切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浮動抵押權人還是最好抵押登記。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一條依據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條規定設定抵押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一)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未實現;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解散; (三)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四)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浮動抵押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浮動抵押的概念及確立 浮動抵押(floatingcharge),是一種特別抵押,指抵押人將其現在和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或者部分財產上設定的擔保,在行使抵押權之前,抵押人對抵押財產保留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的處分權。浮動抵押的概念來源于英國衡平 法院 在司法實踐中發展出來的一種特殊的抵押制度。 我國《 物權法 》第181條規定:“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 債務人 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債權人 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一般認為,這一條確立了我國物權法上的浮動抵押制度。 二、進行浮動抵押所具備的條件 1.設立浮動抵押的主體限于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 2.設立浮動抵押的財產限于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除此以外的動產不得毆立浮動抵押,不動產也不得設立浮動抵押。 3.設立浮動抵押要有書面協議,該協議一般包括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債務履行期間、抵押財產的范圍、實現抵押權的條件等 4.實現抵押權的條件是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事由。 5.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 三、浮動抵押的屬性與特征 1.擔保物權屬性。盡管浮動抵押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責任財產特定化時間不同于普通抵押,其顯然仍屬于一種物的擔保。并且,債權人雖然不直接支配擔保物實體,但可以基于浮動抵押權而支配擔保物的價值,這仍然體現為物權的支配性本質。 2.擔保物的浮動性。抵押人用作浮動抵押的擔保物可以是現存的財產或者將來的財產,可以是生產設備、原材料,也可以是成品、半成品,并不固定于特定的財產,浮動抵押人在正常經營過程中仍然可以對其自由處分。這種浮動狀態,只有當《物權法》第196條規定的情形出現時,抵押財產方為特定。 3.擔保物的管理權不發生轉移。擔保物上設定浮動抵押后,浮動抵押人在抵押財產特定前仍然享有對擔保物的自由處置權,這是浮動抵押區別于傳統物的擔保如抵押 質押 和留置的最重要法律特征。在浮動抵押中,抵押人以其全體或部分財產設定浮動抵押,對其正常經營活動并無實質影響,抵押人在正常經營范圍內仍就擔保屋享有自由處分權,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可以買賣、轉讓、清償等方式處置其財產而不論其是否在抵押物范圍之內。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浮動抵押的相關法律制度。浮動抵押制度的實施,擴大了可以作為擔保的財產范圍,而且對于企業來說,更易獲取巨額的融資,加快企業的發展。但是我國目前的浮動抵押制度還有不少缺陷,需要不斷改進。如果您還有抵押貸款方面的問題,我們網站也提供專業律師的服務,歡迎前來咨詢。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六條規定,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 債務人 不履行到期 債務 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債權人 有權就抵押財產確定時的動產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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