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網絡詐騙罪的立案金額為3000元,不同地方立案標準有所不同。數額較小,沒有達到3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5-15日拘留,可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詐騙行為累計數額超過3000元的,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江蘇詐騙立案標準如下:
1、詐騙數額達6000元的,在三個月拘役至九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圓信。數額每增加1500元,會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詐騙數額達6萬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數額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詐騙案件中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3、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
4、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
5、曾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絡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6、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
7、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8、以賑災、募捐等社會公益、慈善名義實施詐騙的;
9、利用電話追呼系統等技術手段嚴重干擾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叢緩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橘鄭輪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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