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可以收轉讓費嗎
轉租可以收轉讓費。因為承租方將租賃的房屋轉讓,必須經房東書面同意,否則房東有權拒絕轉讓,并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目前,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尚未明確規定不能收取轉讓費,所以,收取轉讓費是業主與承租者的私人約定。但是,收取轉讓費的前提應當是轉讓合法。
應當是在征得房東的同意后才可以轉讓。根據我國民法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轉租需要經過房東同意,否則不得轉租,更別提收取轉讓費了。
租房轉讓費是什么意思
轉讓費是指在租賃期內,如果下家經營者希望獲得店面經營權,向原經營者支付的一定轉租費用。轉讓費一般包含原經營者的裝修費,雜費和其他相關成本。店面轉讓不一定都有轉讓費,但多數轉讓費是一級轉一級轉下去。轉讓費數額可以不告知房東,但新的租約合同必須房東、原經營者、下家經營者三方簽訂。
所謂的轉讓費是指租戶在店鋪租期內征得房東同意后將房屋轉租,把和房東之間的租賃剩余期限,連同租戶的裝修、原來購買的設備、經營的項目(貨物、加盟許可費、其他無形資產)等,一并轉給下一個租戶,其向下一個租戶收取的超過應收取房租的費用。
總的來說,如果房屋無裝修、無設備、或租戶不把經營項目留下,一般不產生轉讓費。但新的租戶如果急于尋找店鋪,也可能愿意付出高于房租的代價,這部分也是店鋪轉讓費。目前,法律法規方面尚沒有明確規定不能收取轉讓費,那么根據我國民法“法無禁止即自由”的精神理念,店鋪轉讓是可以收取轉讓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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