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和搶奪罪的區別
您好,搶奪罪和搶劫罪兩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侵犯的客體不同。搶奪罪侵犯的客體是簡單客體,即公私財產所有權。
第二,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搶奪罪是不采用暴力、脅迫等強制方法而公然奪取財物,而搶劫罪則是行為人采取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務或者直接將財物搶走。也即搶奪罪的實行行為是單一行為,搶劫罪的實行行為是復合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應當注意區分行為人在搶奪財物的過程中造成被害人傷害的情況。例如,行為人趁人不備奪取他人的項鏈而造成被害人頸部動脈血管受傷,或者奪取他人手中財物而只是被害人跌倒摔傷。在這種情況下是認定為搶劫罪還是認定為搶奪罪,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把握:
其一,要看強力行為的作用對象和使用目的。
其二,要看傷害是否是犯罪分子故意為之。
其三,如果行為人行為前本來并沒有計劃適用暴力手段奪取財物,此時應當直接按照搶劫罪定罪處罰。
因此,此時行為人的犯意已經發生了轉化,其行為完全符合搶劫罪的構成要件。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搶劫罪的顯著特征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財物。一般地說,搶劫罪的使用暴力,脅迫手段,是使被害人受到強烈的襲擊,使之失去反抗能力,以任其搶走公私財物或被迫交出公私財物,犯罪嫌疑人具有危害被害人人身安全的故意。而搶奪罪的強力行為則沒有這種故意,而僅以奪取具公私財物為已而滿足。因而其行為的強力程度低于搶劫所使用的暴力。即使搶奪時,由于用力過猛,致使被害人受傷,因為沒有傷害的故意,也不能視為暴力而定搶劫罪。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預謀時,作了搶奪與搶劫兩手準備,應以其采取的實際犯罪行為方式確定罪名。
根據上文可知,搶奪罪與搶劫罪都是公然取得他人財物的行為,并且,兩罪主觀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這兩罪有顯著區別,比如,搶劫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搶奪罪僅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搶劫與搶奪的區別
搶劫與搶奪有四個區別,分別是:
1、客體要件。不同搶劫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即公私財產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搶奪罪侵犯的是單一客體,即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4、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
搶劫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搶劫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
2、搶劫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搶劫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搶劫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直接故意,而且需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搶奪罪和搶劫罪的區別
搶劫罪和搶奪罪的區別有:
1、兩者的客體不同,搶劫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而搶奪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2、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搶劫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他人財物的保管者、所有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威脅、暴力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式,強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這種當場對受害人身體實施強制的犯罪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征;搶奪罪的客觀方面,則表現為乘人不備,公然奪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其特點是必須是公然強奪。
3、兩者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搶劫罪對他人財物的金額沒有要求,而構成搶奪罪要求搶奪他人的財物數額較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罪】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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