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二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一)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二)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三)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搶奪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搶奪公私財物的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才構成搶奪罪,予以立案追究。
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這是中國刑法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的一項罪名,是介于盜竊罪與搶劫罪之間的一種犯罪形態。搶奪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是構成搶奪罪的重要條件。此外,搶奪的情節對定搶奪罪也具有影響。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八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二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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