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一級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
輕傷二級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輕微傷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鑒定原則
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或者后遺癥為依據,全面分析,綜合鑒定。
對于以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為主,損傷的后果為輔,綜合鑒定。
對于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的后果為主,損傷當時傷情為輔,綜合鑒定。
鑒定時機
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傷后即可進行鑒定;以損傷所致的并發癥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后進行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出具鑒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后遺癥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并予以補充鑒定。
疑難、復雜的損傷,在臨床治療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擴展資料:
顱腦、脊髓
輕傷一級
(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0cm2以上。
(3)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5)腦挫(裂)傷;顱內出血;慢性顱內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6)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低壓綜合征。
(7)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8)脊髓挫裂傷。
輕傷二級
(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cm2以上。
(3)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cm2以上。
(4)顱骨骨折。
(5)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6)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輕微傷
(1)頭部外傷后伴有神經癥狀。
(2)頭皮擦傷面積5.0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3)頭皮創口或者瘢痕。
二、面部、耳廓
輕傷一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2)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0cm2以上。
(3)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0cm2以上。
(4)眼瞼缺失相當于一側上眼瞼1/4以上。
(5)一側眼瞼中度外翻;雙側眼瞼輕度外翻。
(6)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超過1/2。
(7)兩處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側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0.2cm以上。
(8)雙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9)一側鼻淚管斷裂;一側內眥韌帶斷裂。
(10)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面積30%以上。
(11)鼻部離斷或者缺損15%以上。
(12)口唇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1枚以上。
(13)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14)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
(15)腮腺總導管完全斷裂。
(16)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輕傷二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2)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4)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0cm2以上。
(5)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0cm2以上。
(6)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7)眼瞼缺損。
(8)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9)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10)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11)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12)耳廓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13)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面積15%以上。
(14)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
(15)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16)舌缺損。
(17)牙齒脫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18)腮腺、頜下腺或者舌下腺實質性損傷。
(19)損傷致張口困難Ⅰ度。
(20)頜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除外)。
(21)顴骨骨折。
輕微傷
(1)面部軟組織創。
(2)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3)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m2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4)眶內壁骨折。
(5)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
(6)耳廓創。
(7)鼻骨骨折;鼻出血。
(8)上頜骨額突骨折。
(9)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10)牙齒脫落或者缺損;牙槽突骨折;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動1枚以上。
三、聽器聽力
輕傷一級
(1)雙耳聽力障礙(≥41dB HL)。
(2)雙耳外耳道閉鎖。
輕傷二級
(1)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2)聽骨骨折或者脫位;聽骨鏈固定。
(3)一耳聽力障礙(≥41dB HL)。
(4)一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伴同側聽力減退。
(5)一耳外耳道橫截面1/2以上狹窄。
輕微傷
(1)外傷性鼓膜穿孔。
(2)鼓室積血。
(3)外傷后聽力減退。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打架傷情鑒定等級劃分標準如下:
1、輕微傷:包括輕微的擦傷、擦挫、淺表性刺傷等,通常不會對身體造成嚴重的損害或功能障礙。
2、輕傷:包括輕度挫傷、皮膚淺表切割傷、輕度扭傷等,可能會導致一定的疼痛、腫脹或局部功能的受限。
3、中等傷:包括骨折、深度切割傷、肌肉拉傷等,可能會導致明顯的疼痛、腫脹、功能障礙或身體結構的損傷。
4、重傷:包括嚴重骨折、深度刺傷、內臟器官損傷等,可能會導致嚴重的疼痛、出血、功能障礙或器官功能衰竭。
5、危重傷:包括顱腦損傷、內臟破裂、重度出血等,可能會對生命造成威脅或導致永久性殘疾。
傷情鑒定的作用
1、法律依據:傷情鑒定是對打架或其他傷害事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情程度進行評估和證實的過程。它提供了法律系統中對傷害行為的客觀證據和依據,幫助司法機構判斷傷害的嚴重程度和對應的法律責任。
2、保障權益:傷情鑒定可以確保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通過對傷情的評估和證實,可以確定受傷人員的傷害程度,為受害人提供相應的醫療、賠償和保險等救濟措施。
3、刑事訴訟:傷情鑒定在刑事訴訟中具有重要意義。它提供了法庭和檢察機關對傷害案件進行定性、量刑和判決的依據,幫助法官或陪審團了解案件的事實情況和傷害的程度。
4、醫療治療:傷情鑒定對醫療治療具有指導作用。醫療機構和醫生可以根據傷情鑒定結果,制定適當的治療方案,提供相應的醫療服務和康復指導,以促進傷者的康復和恢復。
5、保險索賠:傷情鑒定是保險索賠中的重要環節。保險公司可以依據傷情鑒定結果確定賠償金額和責任范圍,確保受傷人員能夠獲得相應的保險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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