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自愿有金錢交易合法嗎
一、雙方自愿有金錢交易合法嗎
1、雙方自愿有金錢交易是否合法,視情況而定:
(1)一般情況下只要雙方自愿的,都是不會受到法律追究的;
(2)但是在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下,可能會構成違法、乃至犯罪,比如其中的一方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的性病,而且對此明知,在這種情況下還去交易,那么就要構成傳播性病罪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二、強奸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強奸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侵犯的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2、客觀要件。強奸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于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乘機實行奸淫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
4、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十六歲以下都算強奸嗎
十六歲以下是否都算強奸,具體情況如下:
1、與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少女發生性關系,只要該少女完全自愿,則不構成強奸,也不觸犯法律,不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2、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系,則構成強奸罪,對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且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與明知未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無論該幼女是否自愿,都構成強奸,對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且從重處罰。
強奸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若對象是幼女,則犯罪客體是幼女的性的絕對不可侵犯的權利;若對象是婦女,其犯罪客體是婦女享有的拒絕與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權利;
2、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必須處于故意,并以強奸為目的。
強奸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又稱貞操權),即婦女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正當性行為的權利。犯罪對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觀要件:
(1)強奸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于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乘機實行奸淫的行為;
(2)須違背婦女意志,違背婦女意志是強奸罪的本質特征,但是不能把“婦女不能抗拒”作為構成強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斷是否違背婦女意志的客觀條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實施強奸時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觀條件不同,對被害婦女的強制程度也相應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婦女對犯罪行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現形式也是不一樣的。所以,不能簡單地以被害婦女當時有無反抗表示,作為認定強奸罪的必要條件。對婦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顯的,要通觀全案,具體分析,精心區別。大竹縣律師 大竹律師 大竹刑事律師;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況下,婦女教唆或者幫助男子強奸其他婦女的,以強奸罪的共犯論處;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圖與被害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為滿足性欲的,則就不能構成強奸婦女罪,如摳摸、摟抱的猥褻行為,構成犯罪的,則就以強制猥褻罪論處。
綜上所述,強奸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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