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之后,駕駛人的心理可能會產生膽怯的情緒而選擇逃逸。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是堅決不允許的。那么,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有什么處罰呢...想要了解更多關于輕微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處罰的知識,跟著太平洋汽車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有什么處罰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應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界定范圍是什么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于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
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再次,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
三、輕微交通事故后逃逸處罰方式
1、責任認定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2、損害賠償
按《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于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
3、行政處罰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4、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后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的處罰一般情況下會比較嚴重,如果有更大的損失則會上升為刑事犯罪。以上就是太平洋汽車網小編的資料整理。希望大家通過閱讀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有什么處罰這個問題。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汽車問題,歡迎咨詢太平洋汽車網,我們會有專業的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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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如下情形界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行為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擴展資料:
案例:
北京:交通肇事逃逸 10人終生禁駕
2017年10月11日08:38 來源:北京日報
昨日,記者從市公安交管局獲悉,由于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構成犯罪,北京有10名司機被終生禁駕。
依據通報信息,肇事人發生事故時間為去年3月至10月,其中海淀兩起、西城一起,其余事故均發生在大興、順義、密云等遠郊區。在肇事車型上,4輛為小型轎車,5輛小型普通客車,1輛輕型普通貨車。肇事人中,既有駕齡不滿1年的“80后”新手,也有駕齡24年的老司機。
此次被終生禁駕的10名司機,均屬于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構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這10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目前,按照公安部開展交通安全整治攻堅戰的統一部署,交管部門正在全力推進對各類嚴重交通違法和交通安全隱患的整治治理,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和重大交通事故的曝光震懾。
交管部門特別提醒廣大司機,發生交通事故一旦選擇逃逸,不僅將失去搶救傷者的最佳時機,也將因為肇事逃逸承擔事故責任,觸及刑法則被追究刑事責任,或終生禁駕。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交通肇事逃逸-肇事逃逸
人民網-北京:交通肇事逃逸 10人終生禁駕
法律分析:剮蹭如認定逃逸,要承擔法律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后,即使只是輕微剮蹭,如果在發生事故后逃逸的,就屬于肇事逃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應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交警同時強調:哪怕是在停車場里蹭到車,也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因為這也屬于“交通事故”,悄悄離開就屬于“肇事逃逸”的范疇了。 呂律師多年代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他表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因此,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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