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到開庭一般多久
1、法院立案到開庭需要一個月左右。在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提出申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二、不同類型案件的開庭時間是什么
1、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簡易程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序。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2、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后,一般也要分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
3、行政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后,也是一般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案件到法院何時能開庭
案件到法院一般是一個月至三個月內開庭。
具體如下:
1、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簡易程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序。一個月之內要開庭。
2、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后,一般要分為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
3、行政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后,一般一個月之內要開庭。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證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準。
立案后的注意事項:
1、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你們;
2、法院立案后,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你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3、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立案大廳辦事流程:
1、將起訴材料交法官審查,審查法官批注處理指令后轉至書記員處;
2、按書記員的安排,持繳費通知書到交費窗口交納訴訟費用;
3、持交費回單到原書記員窗口辦理立案手續,領取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等材料。
起訴必須具備的材料:
1、民事、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應當提供;
2、民事、行政訴狀,訴狀中須注明雙方當事人的聯系電話或方法;
3、原告為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原告為單位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立案時需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原件供核對);
4、起訴證據復印件(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并將起訴證據登記做成《證據清單》(亦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
5、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起訴證據復印件的副本和證據清單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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