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銀行卡被法院凍結,一般不超過六個月;
2、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3、如果因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個月;
4、如被執行人涉嫌犯罪,需要進行賠付或繳納罰金,可永久凍結其銀行卡賬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范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法律分析:法院對銀行賬戶查封期限: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銀行卡被凍結除了被銀行凍結之后,還可能是被公安機關凍結的,不少人收到短信提示說自己的某銀行卡被公安凍結,卡里面的錢取不出來并且無法進賬,那么這種情況怎么辦呢?
公安機關凍結銀行卡的期限是多久?
六個月,公安機關凍結銀行卡的期限大都是六個月,但若是涉及的案件遲遲沒有告破,是可以延長凍結期限的。規定是公安機關凍結銀行卡的期限是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
公安機關凍結銀行卡之后,卡里面的錢是拿不出來的,需要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銀行拿到公安機關出具的解凍說明才能解凍該銀行卡,當持卡人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公安機關凍結之后,可以找發卡銀行查詢該公安機關的地址與聯系方式,與公安機關聯系配合調查,爭取早日解凍。
銀行卡被公安機關凍結的原因:
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的過程中,如果發現涉案不法資金進入銀行賬戶,就會要求銀行進行凍結。凍結時間一般就是六個月,到期就會解凍,當然也存在會繼續凍結的情況,具體要看你的涉案賬戶是否真的用于接收違法資金。
銀行卡被本地公安局凍結,就找本地公安局解凍,若是被異地公安局凍結,本地公安局是無法解凍的,故而大家需要搞清楚自己的銀行卡是被哪個地方的公安局實施的凍結。
銀行賬戶凍結的期限是6個月,6個月后,賬戶一般會自動解凍。
而如果在此期間,履行了法院判決,法院會向銀行開具協助執行通知書,銀行接到通知書后,就會將賬戶解凍。所以什么時候可以解凍,需根據法院什么時候給銀行傳遞協助執行通知書而決定。
擴展資料:
存款凍結,就是銀行限制該存款(賬戶)的使用。大致分為:不收不付、只收不付(只能收款不能付款)、部分凍結(如部分凍結10萬,只有超過10萬以上的存款部分可以使用)。英文blocked deposit
凍結的原因一般是司法機關、稅務、海關等國家有權機關到銀行出具相關公函辦理,還有就是客戶在銀行辦理一些業務如保函(與銀行簽訂有協議)等原因。
解凍儲蓄存款是指儲蓄存款凍結后的處理手續。公安、檢察、法院、海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已通過銀行辦理凍結的儲蓄存款,在結案處理時,根據有權機關的判決或裁定,如存款仍歸個人所有,即由原提出的辦案機關提出解凍通知書通知銀行。
儲蓄機構可據以對該已凍結存款戶實行解凍,恢復并按正常業務手續辦理存、取款如存款沒收歸公所有,即憑判決書或裁定書副本和罰沒繳款憑證辦理劃款手續。
如儲蓄存款凍結期限已超過規定的6個月,原提出的辦案機關如未提出重新繼續凍結存款的手續,可視同自動撤銷。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存款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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