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會刑事拘留37天
法律主觀:
1、逮捕,事實清楚,證據充足,經檢察院批準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2、釋放,針對的是無罪或證據不足的情形,即沒有證據證實或證據不足以證實其所涉的罪行。 3、釋放,同時處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執行行政拘留),針對的是罪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要追究行政責任。 4、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針對的是沒有逮捕必要和證據不足,需要繼續偵查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拘留37天后是不是必須判刑
拘留37天后不是必須判刑,相關規定如下:拘留37天后并不是必須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強制措施,案件先由負責偵查的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撤銷案件;認為構成犯罪的,則向對口的檢察院移交案件,建議提起公訴,再由檢察機關審查案件;經審查,檢察院認為不構成犯罪的,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此時就將解除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
拘留情形如下: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判刑條件如下:
1、罪行法定原則,即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具體來說,罪行法定原則要求: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新法溯及既往;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類推解釋;排斥習慣法;刑法規范應當適當(明確規定罪刑、禁止處罰不當法行為、禁止不確定刑)。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也是對定罪起至關作用的基本原則。具體來說,要求:平等的保護法益;任何實施犯罪的人都嚴格按照法律認定犯罪;任何犯了罪的人都根據其犯罪事實和法律規定量刑;仍和被確定為有罪并處以刑罰的人都嚴格按照法律執行刑罰
3、罪責刑相適應原則與量刑有關,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治安拘留的特點:
1、治安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治安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采取的懲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治安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治安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行政機關采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治安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刑事案件37天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黃金37天指的是偵查機關作出刑事拘留與檢察機關作出批捕決定之間的期間。
被刑事拘留37天,是指當事人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而刑事拘留最長期限是37天,所以刑拘37天后,如果需要繼續偵查的,應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如逮捕、取保候審等;如果不需要繼續偵查,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即解除刑事拘留,立即釋放當事人。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二者的主要區別有哪些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活動中的一種保證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而行政拘留是依據行政法律作出的行政處罰,其本身具有懲罰性;
2、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適用于刑事案件中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對象;而行政拘留適用于其違法行為按照相應的行政法律應予以懲戒的人,該人的違法行為尚不構成刑事犯罪;
3、適用目的不同:適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處罰和教育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4、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而行政拘留公安機關執行;
5、羈押期限不同:對于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天;
6、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行政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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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37天放人概率
拘留37天放人概率有多大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刑事拘留37天如果不符合逮捕的條件,放人的概率為100%,如果符合逮捕的條件,則放人的概率為0%。拘留三十七天后,檢察院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批準逮捕的,有公安機關進行逮捕羈押;不批準逮捕的,予以釋放;需要繼續偵查的,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情形的,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有案底嗎
刑事拘留也不是一定會留下案底,因為如果被拘留人并沒有被定罪判刑的話,是不會留下案底的,如果被定罪判刑,就會留下案底,且不會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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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九十二條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復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我國法律中對刑事拘留的期限有明確的規定,在拘留的期限內,公安機關必須完成立案偵查,并將有關犯罪事實提交到檢察機關進行審查起訴,如果檢察機關認為符合批捕的條件,則可以進行逮捕,那就不會釋放當事人了,所以退回兩次的,則需要釋放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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