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性別:,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聯系方式:乙方:性別:,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聯系方式:2017年3月24日雙方因一般瑣事致使甲方受到傷害,事后經乙方及其家屬賠禮道歉,雙方就此事達成和解,乙方自愿賠償甲方的各項損失。甲方鑒于乙方的悔過表現,對乙方的行為表示諒解,雙方在自愿友好的氛圍下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第一條:乙方自愿賠償甲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 精神撫慰金 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萬元(大寫:),該賠償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鑒于乙方事后能夠賠禮道歉并積極賠償甲方的各項損失,屬于有悔過表現,甲方對乙方的行為表示諒解,同意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并向有司法關機關出具 不追究刑事責任 的書面諒解書。 第三條:甲方已經收到乙方全部賠償款元,甲方自愿放棄其他權利,不再追究乙方的民事賠償等責任,雙方就此事一次性結清,再無其他任何經濟糾紛。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執一份,一份交相關機關留存備案,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法律分析:如果沒有顯失公平和重大誤解等情形外,就同一事實和理由,對方不可以二次要求賠償。賠償協議相當于合同,一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均應實際履行,但如果是后續發生的,雙方也未約定的事項,則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九十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
法律分析:沒什么明確的關系。
1.諒解書中可以不寫賠償金,可以再單獨寫一份賠償協議書,被告人簽署賠償協議后即可履行賠償責任。但是簽諒解書的同時最好把賠償協議一起簽署,此協議把賠償金額等內容完善一些,諒解書上只要表達對被告人諒解的意思的就好了。
2.受害人及家屬出具諒解書的目的是為減輕犯罪嫌疑人的處罰,甚至可以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雙方協商賠償達成一致后,便對犯罪嫌疑人給予原諒。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第一條 量刑的指導原則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于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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