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沒有經濟來源的未成年殺人犯,家屬需要賠償;如果犯罪嫌疑人屬于完全行為能力人,無經濟來源,無個人財產,沒有賠償能力,其家人愿意為其墊付賠償的情況下,法院也給予支持。如家人不愿墊付賠償,也只能由犯罪嫌疑人本人進行賠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我們國家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至于到底判不判死刑,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以及相關證據的分析,最終由法官來判決。對于賠償這一塊,可以在一審判決宣告前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要求賠償。如果在刑事一審判決宣告前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可以另行 提起民事訴訟 。賠償的項目一般包括 死亡賠償金 、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具體的數額要看你們當地經濟狀況。火化費包含在喪葬費里面了。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二條
第一款、第二款
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等費用;
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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