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車禍賠償標準
浙江車禍賠償標準 車禍賠償標準,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包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車禍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浙江車禍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浙江車禍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浙江車禍賠償標準 2023年浙江省車禍賠償標準:1、醫藥費:按發票2、誤工費:按實際減少收入計算3、護理費:按實際產生的費用計算,如是家屬護理,則按家屬實際減少收入計算4、營養費:20—40/天×營養期限5、交通費:按票據6、住宿費:合理發生實際費用7、住院伙食補助費:20元/天×住院時間8、物損費: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損害的車輛、衣物、手機等損9、鑒定費:憑票據10、律師費:憑票據,參照《上海律師政府收費指導價》11、殘疾賠償金:60周歲及其以下,城鎮:x元×20×傷殘系數,農村:x元×20×傷殘系數 61—75周歲城鎮:x元×年限×系數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居民:x元×年限×系數 75周歲以上城鎮:x元×5×系數,農村:x元×5×系數12、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實用器具的合理標準計算13、喪葬費:2815214、被扶養人生活費城鎮:x元×年限(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x元×年限(人均消費性支出)15、死亡賠償金:60周歲及其以下,城鎮:877020,農村:384160 61—75周歲,城鎮:x元×年限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農村:x元×年限 75周歲以上,城鎮:219255,農村:9604016、精神損失費:死亡50000,殘疾50000×系數17、死亡事故家屬處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賠償三個親屬的一個月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 特別提示:致殘項目的賠償標準 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根據傷殘認定的等級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賠償標準,但一般均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死亡賠償項目和標準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無疑應歸為嚴重交通事故一類,雖然生命的價值無法用金錢來衡量,但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終結,隨之而來還有殯葬、被撫養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決,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賠償項目與相關標準。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賠償人身損害造成的各類費用之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應特別注意被撫養人的年齡與勞動能力。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28條的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精神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 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即適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損害致殘或死亡,不適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性物件損毀等,比如寵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將寵物狗視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索賠哪些費用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索賠的費用具體如下:
1、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致殘賠償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3、死亡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賠償人身損害造成的各類費用之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應特別注意被撫養人的年齡與勞動能力;
4、精神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即適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損害致殘或死亡。
處理交通事故的步驟: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受害人可以通過與侵害人協商約定相應的賠償費用,也可以請求交警部門或者調解委員介入調解,若調解無效,則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訴至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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