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傷程度的評定,是司法、醫學上常見的一項工作,主要針對因各種原因導致身體損傷不同程度的個體進行評定。
在中國法律中,特別是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中,人身損傷鑒定是非常重要的證據之一。
一、人身損傷程度傷殘鑒定評定標準
1、創傷性外表傷,包括切割創、挫傷、擦傷、壓傷等等幾大類,大部分成年人受到這些傷害往往是2-3級輕微傷。
2、對肌肉、骨骼、肌腱等深層次及內部的傷害,常見于骨折、脫位、肌腱破裂、關節錯位等,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常見。
3、一些比較輕微的骨折可以被歸為2-3級輕傷,而那些嚴重的骨折、或者完全斷裂的肌腱可以被評定為3級及以上的中重度傷。
4、真皮組織的深層燒傷、凍傷等,這種損傷常常對人體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根據具體情況,可以評定為3-5級不同等級的重度傷。
5、對內臟器官和其他生理功能的嚴重傷害,包括心、肺、腦等重要器官受損等,同時還有一些非常罕見和特殊的疾病或癥狀,如運動神經元疾病、間腦結構變性等。
二、人身損傷程度的鑒定程序
1、報告,當一個人在事故或其他事件中受到身體損傷后,通常會找到衛生部門或其他醫療機構尋求醫療援助。
2、相關機構需要聘請專業醫師通過對傷情的觀察和治療來確定受害者身體受到了多大損傷。如果事故或事件的性質可能涉及民事或刑事訴訟,傷害程度的鑒定評定就必不可少。
3、鑒定組織,傷殘評定通常由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管理和實施。例如,在中國,傷殘評定工作由國家機關按規定組織專家小組進行,經過評估后由評估機構簽發鑒定證明。
4、同時,評定損傷程度的專家必須具備相關資質和工作經驗,才能參與評定。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可以分為為重傷、輕傷、輕微傷。輕微傷的不構成刑事犯罪,處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輕傷以上的構成刑事犯罪,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重傷
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輕傷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輕微傷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輕傷鑒定的標準是: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當受害人達到輕傷程度,侵權人就已經觸犯刑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二條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第三條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起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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