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賠償最佳處理方法介紹如下:
無力賠償的,可以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的部分,才會由肇事者根據責任的劃分再賠償,無力賠償可以先讓保險賠償。 民事賠償中,經法院強制執行但還是無力賠償的,可由法院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后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發生交通事故,肇事方無力賠償的處理方法是:
1、交通事故責任方無力賠償,受害方可通過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交通事故后責任人無力賠償,負主要責任的,按交通肇事罪處罰: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
但是,機動車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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