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限滿了檢察院還沒批捕會怎樣
拘留期限滿了檢察院還沒批捕,公安機關應該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被拘留人。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拘留具體流程如下:
1、即時執行。
(1)開具《公安行政拘留執行通知書》;
(2)由2名以上民警將被處罰人送達拘留所執行,抗拒執行的,可以使用手銬等約束性警械;
(3)拘留所辦理交接手續;
(4)將《行政拘留執行回執》存入案卷備查。
2、暫緩執行。
(1)由法制部門對暫緩執行申請進行審查,確認是否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訴訟的事由,評估采取暫緩執行的社會危險程度;
(2)符合暫緩執行條件的,填寫《暫緩執行審批表》;
(3)報局領導審批;
(4)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人擔保人或繳納保證金保證金;
(5)制作《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決定書》一式三份,分別送申請人、辦案單位,一份存檔備查。
3、不予執行。
(1)確認違法行為人是否符合不予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法定條件;
(2)填寫《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審批表》,并提出不執行拘留的建議;
(3)經辦案部門領導同意、送法制部門審核后,報分縣局領導審。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對被拘留人進行逮捕的,向人民檢察院提請,人民檢察院如果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該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被拘留人。刑事拘留是非常常用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之一,刑事拘留會短期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的時限】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拘后檢察院不批捕會有案底嗎
法律主觀:
被刑拘但是沒被起訴不會有案底。案底是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拘留不起訴說明檢察院不認為犯罪,不會由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刑事拘留38天沒有批捕怎么辦?
一、 刑事拘留 38天沒有批捕怎么辦? 刑事拘留已38天,沒有 批準逮捕 已經超期拘押,可以聘請 律師 提供法律幫助。 可以向單位申請 變更強制措施 ,即變更為 取保候審 或 監視居住 。 對于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和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的總和。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 逮捕 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 犯罪嫌疑人 ,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4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3日。對于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 刑事訴訟 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拘留期限 最長為37日。 二、刑事拘留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 證據 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于何謂緊急情形, 刑事訴訟法 第80條和第163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違法行為后,公安機關是一定會對其作出相應的處罰,當公安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有再次違法或者有重大嫌疑的情況時也是可以將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拘留也是分為了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三類,而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一般是在37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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