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免于刑事處罰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觀:
免于刑事處罰 是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處罰,但因為自首或其他法定情節,導致不用接受刑事處罰。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于 犯罪情節輕微 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 免予刑事處罰 ,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免于刑事處罰是什么意思
免于刑事處罰是指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但因犯罪情節輕微,而判決免予刑罰的一種處罰,就是通常所說的定罪免責。
免予刑事處罰含義:
免于刑事處罰針對的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沒有產生比較嚴重的危害的犯罪行為,如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工具,被脅迫參與犯罪,正當防衛過當或者緊急避險而造成重大損失的、沒有造成重大損失的犯罪中止行為等,都可以采用免于刑事處罰的處理方式,采用免于刑事處罰的處理方式,必須依刑法犯罪和刑事責任的具體規定確定。情節輕微是受刑罰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只是情節輕微,對社會的危害不大,但其行為已超越違法的程序,構成犯罪,但依刑法的規定,這種犯罪行為可以免除刑事處罰。對于免除刑事處罰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據刑事案件的不同情況,給予訓誡、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民事處罰或者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免予刑事處罰的兩種情況:
1、只對犯罪人的犯罪行為作出有罪宣告,對犯罪人不判處任何刑罰,但給犯罪人非刑罰處罰。
2、只對犯罪人的犯罪行為作出有罪宣告免予刑事處罰又稱免除處罰、免除刑事處罰。指只對犯罪人的犯罪行為作出有罪宣告,但對犯罪人不判處任何刑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免除處罰是什么意思
一、免除處罰,又稱免予刑事處罰,是指對于構成犯罪的人員,當其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時,只給予有罪宣告,同時免除其刑罰處罰。免除處罰與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等一起形成了一整套量刑的處罰體系。
法定應當免除處罰的情節有:防衛過當;避險過當;中止犯;從犯;脅從犯。
法定可以免除處罰的情節有:在中國領域外犯罪,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預備犯;犯罪后自首的;個人貪污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犯罪后自首、立功或者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
二、免除處罰有案底嗎
免予刑事處罰會有案底
免予刑事處罰,是指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定某種行為構成犯罪,只是因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因而判決免予刑罰的一種制度,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構成犯罪為前提,以“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為概括性條件的一種合法選擇和判決
簡而言之,免于刑事處罰是“有罪而免罰”
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三、免除處罰的法定情形
1、對于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如果有違法行為的,不進行行政處罰,但要責令監護人進行管教。
2、對滿14歲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應該酌情從輕、減輕行政處罰。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辯認自己行不的期間做出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由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
4、違法行為輕為輕微的,并且當事人及時進行糾正的,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5、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行政機關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
【非刑罰性處置措施】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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