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優先賠償,是按比例賠償,因為《交強險條款》將精神損害撫慰金列入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物質損害賠償金之后,且用逗號將“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與排列前的“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予以隔開,原因也正在于物質損害賠償金不同于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 第八條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的,被告承擔的賠付項目包含精神損害撫慰金。保險條款也無“肇事司機構成刑事犯罪,保險人可以免予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約定,精神損害撫慰金屬于保險人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范圍。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時有受害方請求賠償的各項損失超出交強險賠償責任限額的情形,因商業三者險不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往往要求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優先賠付其精神損害。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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