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一級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
輕傷二級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輕微傷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鑒定原則
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或者后遺癥為依據,全面分析,綜合鑒定。
對于以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為主,損傷的后果為輔,綜合鑒定。
對于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的后果為主,損傷當時傷情為輔,綜合鑒定。
鑒定時機
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傷后即可進行鑒定;以損傷所致的并發癥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后進行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出具鑒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后遺癥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并予以補充鑒定。
疑難、復雜的損傷,在臨床治療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擴展資料:
顱腦、脊髓
輕傷一級
(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0cm2以上。
(3)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5)腦挫(裂)傷;顱內出血;慢性顱內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6)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低壓綜合征。
(7)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8)脊髓挫裂傷。
輕傷二級
(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cm2以上。
(3)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cm2以上。
(4)顱骨骨折。
(5)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6)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輕微傷
(1)頭部外傷后伴有神經癥狀。
(2)頭皮擦傷面積5.0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3)頭皮創口或者瘢痕。
二、面部、耳廓
輕傷一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2)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0cm2以上。
(3)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0cm2以上。
(4)眼瞼缺失相當于一側上眼瞼1/4以上。
(5)一側眼瞼中度外翻;雙側眼瞼輕度外翻。
(6)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超過1/2。
(7)兩處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側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0.2cm以上。
(8)雙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9)一側鼻淚管斷裂;一側內眥韌帶斷裂。
(10)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面積30%以上。
(11)鼻部離斷或者缺損15%以上。
(12)口唇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1枚以上。
(13)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14)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
(15)腮腺總導管完全斷裂。
(16)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輕傷二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2)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4)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0cm2以上。
(5)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0cm2以上。
(6)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7)眼瞼缺損。
(8)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9)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10)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11)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12)耳廓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13)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面積15%以上。
(14)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
(15)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16)舌缺損。
(17)牙齒脫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18)腮腺、頜下腺或者舌下腺實質性損傷。
(19)損傷致張口困難Ⅰ度。
(20)頜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除外)。
(21)顴骨骨折。
輕微傷
(1)面部軟組織創。
(2)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3)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m2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4)眶內壁骨折。
(5)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
(6)耳廓創。
(7)鼻骨骨折;鼻出血。
(8)上頜骨額突骨折。
(9)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10)牙齒脫落或者缺損;牙槽突骨折;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動1枚以上。
三、聽器聽力
輕傷一級
(1)雙耳聽力障礙(≥41dB HL)。
(2)雙耳外耳道閉鎖。
輕傷二級
(1)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2)聽骨骨折或者脫位;聽骨鏈固定。
(3)一耳聽力障礙(≥41dB HL)。
(4)一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伴同側聽力減退。
(5)一耳外耳道橫截面1/2以上狹窄。
輕微傷
(1)外傷性鼓膜穿孔。
(2)鼓室積血。
(3)外傷后聽力減退。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打架傷情鑒定等級劃分標準如下:
1、輕微傷:包括輕微的擦傷、擦挫、淺表性刺傷等,通常不會對身體造成嚴重的損害或功能障礙。
2、輕傷:包括輕度挫傷、皮膚淺表切割傷、輕度扭傷等,可能會導致一定的疼痛、腫脹或局部功能的受限。
3、中等傷:包括骨折、深度切割傷、肌肉拉傷等,可能會導致明顯的疼痛、腫脹、功能障礙或身體結構的損傷。
4、重傷:包括嚴重骨折、深度刺傷、內臟器官損傷等,可能會導致嚴重的疼痛、出血、功能障礙或器官功能衰竭。
5、危重傷:包括顱腦損傷、內臟破裂、重度出血等,可能會對生命造成威脅或導致永久性殘疾。
傷情鑒定的作用
1、法律依據:傷情鑒定是對打架或其他傷害事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情程度進行評估和證實的過程。它提供了法律系統中對傷害行為的客觀證據和依據,幫助司法機構判斷傷害的嚴重程度和對應的法律責任。
2、保障權益:傷情鑒定可以確保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通過對傷情的評估和證實,可以確定受傷人員的傷害程度,為受害人提供相應的醫療、賠償和保險等救濟措施。
3、刑事訴訟:傷情鑒定在刑事訴訟中具有重要意義。它提供了法庭和檢察機關對傷害案件進行定性、量刑和判決的依據,幫助法官或陪審團了解案件的事實情況和傷害的程度。
4、醫療治療:傷情鑒定對醫療治療具有指導作用。醫療機構和醫生可以根據傷情鑒定結果,制定適當的治療方案,提供相應的醫療服務和康復指導,以促進傷者的康復和恢復。
5、保險索賠:傷情鑒定是保險索賠中的重要環節。保險公司可以依據傷情鑒定結果確定賠償金額和責任范圍,確保受傷人員能夠獲得相應的保險賠償。
輕微傷鑒定標準主要從四肢損傷、會陰部和軀干部損傷、頭頸部損傷、其他損傷等方面進行鑒定,詳細如下
1.四肢損傷:手、足骨骨折。外傷致指(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肢體關節、肌鍵損傷,伴有臨床體癥。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以上;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2.會陰部和軀干部損傷:會陰、陰囊、陰莖單純性創口。陰囊、陰莖挫傷。會陰部軟組織挫傷。女性乳房淺表損傷。外傷后血尿。脊柱韌帶損傷。損傷致孕婦先兆流產的
軀干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_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_以上,軀干皮下血腫。軀干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在1cm以上或者創口累計長度在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肋骨一處單純性線性骨折;確證肋軟骨骨折
3.頭頸部損傷:頸部軟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_以上,或挫傷面積在cm_以上。頭皮擦傷面積在5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外傷致使牙齒脫落或者牙齒缺損。外傷致使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三度松動1枚以上。
外傷致下頜關節活動受限。頭皮創。頭部外傷后,確有神經癥狀。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眼外傷造成視力下降。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26dB以上。
外傷后引起聽覺器官的其他改變。耳廓創在1cm以上;耳廓缺損。面部軟組織非貫通性創。面部損傷后留有瘢痕,外傷后面部存留色素異常。面部表淺擦傷面積在2cm_以上;劃傷長度在4cm以上。
4.其他損傷:燙傷達真皮層。面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0cm_以上;淺二度燒燙傷。頸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5cm_以上;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2cm_。軀干、四肢一度燒燙傷,面積在20cm_以上,或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4cm_以上;深二度燒傷。損傷致異物存留體內。其他物理、化學、生物因素所致的輕微損傷。參照相應條款。
鑒定人應當由公安機關及有關執法部門委托的法醫人員或經培訓過的兼職法醫人員擔任。鑒定人進行鑒定時,有權了解有關案情、現場勘查情況和調閱病例檔案。
有關部門必須給予協助。鑒定時,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依據人體損傷當時的傷情并結合損傷的預后作出綜合評定。輕微傷的鑒定應在被鑒定者損傷消失前作出評定。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5.1顱腦、脊髓
a)頭部外傷后伴有神經癥狀。
b)頭皮擦傷面積5.0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c)頭皮創口或者瘢痕。
5.2面部、耳廓
a)面部軟組織創。
b)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c)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m2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d)眶內壁骨折。
e)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
f)耳廓創。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頜骨額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j)牙齒脫落或者缺損;牙槽突骨折;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動1枚以上。
5.3聽器聽力
a)外傷性鼓膜穿孔。
b)鼓室積血。
c)外傷后聽力減退。
5.4視器視力
a)眼球損傷影響視力。
5.5頸部
a)頸部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b)頸部擦傷面積4.0cm2以上。
c)頸部挫傷面積2.0cm2以上。
d)頸部劃傷長度5.0cm以上。
5.6胸部損
a)肋骨骨折;肋軟骨骨折。
b)女性乳房擦挫傷。
5.7腹部
a)外傷性血尿。
5.8盆部及會陰
a)會陰部軟組織挫傷。
b)會陰創;陰囊創;陰莖創。
c)陰囊皮膚挫傷。
d)睪丸或者陰莖挫傷。
e)外傷性先兆流產。
5.9脊柱四肢
a)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c)骨挫傷。
d)足骨骨折。
e)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脫位。
5.10手
a)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5.11體表
a)擦傷面積2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15.0cm2以上。
b)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c)咬傷致皮膚破損。
5.12其他
a)身體各部位骨皮質的砍(刺)痕;輕微撕脫性骨折,無功能障礙。
b)面部Ⅰo燒燙傷面積10.0cm2以上;淺IIo燒燙傷。
c)頸部Ⅰo燒燙傷面積15.0cm2以上;淺IIo燒燙傷面積2.0cm2以上。
d)體表Ⅰo燒燙傷面積20.0cm2以上;淺IIo燒燙傷面積4.0cm2以上;深IIo燒燙傷。輕微傷鑒定標準主要從四肢損傷、會陰部和軀干部損傷、頭頸部損傷、其他損傷等方面進行鑒定,詳細如下
1.四肢損傷:手、足骨骨折。外傷致指(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肢體關節、肌鍵損傷,伴有臨床體癥。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以上;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2.會陰部和軀干部損傷:會陰、陰囊、陰莖單純性創口。陰囊、陰莖挫傷。會陰部軟組織挫傷。女性乳房淺表損傷。外傷后血尿。脊柱韌帶損傷。損傷致孕婦先兆流產的
軀干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_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_以上,軀干皮下血腫。軀干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在1cm以上或者創口累計長度在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肋骨一處單純性線性骨折;確證肋軟骨骨折
3.頭頸部損傷:頸部軟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_以上,或挫傷面積在cm_以上。頭皮擦傷面積在5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外傷致使牙齒脫落或者牙齒缺損。外傷致使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三度松動1枚以上。
外傷致下頜關節活動受限。頭皮創。頭部外傷后,確有神經癥狀。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眼外傷造成視力下降。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26dB以上。
外傷后引起聽覺器官的其他改變。耳廓創在1cm以上;耳廓缺損。面部軟組織非貫通性創。面部損傷后留有瘢痕,外傷后面部存留色素異常。面部表淺擦傷面積在2cm_以上;劃傷長度在4cm以上。
4.其他損傷:燙傷達真皮層。面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0cm_以上;淺二度燒燙傷。頸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5cm_以上;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2cm_。軀干、四肢一度燒燙傷,面積在20cm_以上,或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4cm_以上;深二度燒傷。損傷致異物存留體內。其他物理、化學、生物因素所致的輕微損傷。參照相應條款。
鑒定人應當由公安機關及有關執法部門委托的法醫人員或經培訓過的兼職法醫人員擔任。鑒定人進行鑒定時,有權了解有關案情、現場勘查情況和調閱病例檔案。
有關部門必須給予協助。鑒定時,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依據人體損傷當時的傷情并結合損傷的預后作出綜合評定。輕微傷的鑒定應在被鑒定者損傷消失前作出評定。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5.1顱腦、脊髓
a)頭部外傷后伴有神經癥狀。
b)頭皮擦傷面積5.0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c)頭皮創口或者瘢痕。
5.2面部、耳廓
a)面部軟組織創。
b)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c)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m2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d)眶內壁骨折。
e)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
f)耳廓創。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頜骨額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j)牙齒脫落或者缺損;牙槽突骨折;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動1枚以上。
5.3聽器聽力
a)外傷性鼓膜穿孔。
b)鼓室積血。
c)外傷后聽力減退。
5.4視器視力
a)眼球損傷影響視力。
5.5頸部
a)頸部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b)頸部擦傷面積4.0cm2以上。
c)頸部挫傷面積2.0cm2以上。
d)頸部劃傷長度5.0cm以上。
5.6胸部損
a)肋骨骨折;肋軟骨骨折。
b)女性乳房擦挫傷。
5.7腹部
a)外傷性血尿。
5.8盆部及會陰
a)會陰部軟組織挫傷。
b)會陰創;陰囊創;陰莖創。
c)陰囊皮膚挫傷。
d)睪丸或者陰莖挫傷。
e)外傷性先兆流產。
5.9脊柱四肢
a)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c)骨挫傷。
d)足骨骨折。
e)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脫位。
5.10手
a)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5.11體表
a)擦傷面積2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15.0cm2以上。
b)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c)咬傷致皮膚破損。
5.12其他
a)身體各部位骨皮質的砍(刺)痕;輕微撕脫性骨折,無功能障礙。
b)面部Ⅰo燒燙傷面積10.0cm2以上;淺IIo燒燙傷。
c)頸部Ⅰo燒燙傷面積15.0cm2以上;淺IIo燒燙傷面積2.0cm2以上。
d)體表Ⅰo燒燙傷面積20.0cm2以上;淺IIo燒燙傷面積4.0cm2以上;深IIo燒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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