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 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四) 康復治療費。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 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 工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 護理費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 傷殘等級 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賠償標準 是根據工傷職員傷殘等級確定,不同等級,賠償標準不同。具體如下:一級 傷殘 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傷殘 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 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十級傷殘 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 傷殘津貼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 勞動關系 ,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十)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 勞動合同 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十一)喪葬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十二) 供養親屬撫恤金 。職工因工死亡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 撫恤金 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注:上述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法律客觀:傷殘補助金是指,職工因工致殘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傷殘等級的,按照該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對其一次性支付的傷殘補助費用。工傷職工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傷殘等級,即說明其因工傷事故形成相當的勞動功能障礙,這極大地影響了其日后獲取經濟收入的能力和機遇,也與工傷事故存在重大的因果關系,自然應當予以賠償,以彌補受害人的該項損失。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補助金的支付標準作出如下規定: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根據上述規定,傷殘補助金的計算以傷殘等級為依據,傷殘等級按一至十級劃分,傷殘補助金的計算標準也按一至十級相區分,以本人工資為基數,乘以一定的月數。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附則的規定,該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以后所說的“本人工資”都適用該標準。一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7例如:王某為某煉油廠職工,在一次工傷事故中遭受嚴重傷害,后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被評定為一級傷殘,在該事故發生前,王某在單位的工資為500元/月,王某所在的地區為我國東部沿海某新興發達城市,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為1000元/月,王某的工資低于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600元,應當按照600元而不是其實際工資500元計算。這樣,王某可一次性獲得傷殘補助金600元/月×27=16200元。二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5例如:錢某為某化工廠職工,在一次工傷事故中受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被評定為二級傷殘,在該事故發生前,錢某在單位的工資為1600元/月,錢某所在的地區為我國西部某不發達城市,其職工月平均工資僅為500元/月,錢某的工資水平超出了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即1500元,應當按照1500元而不是其實際工資1600元計算。這樣,錢某可一次性獲得傷殘補助金1500元/月×25=37500元。三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3例如:周某為某機械廠職工,在一次工傷事故中受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被評定為三級傷殘,在該事故發生前,周某在單位的工資為800元/月。這樣,周某可一次性獲得傷殘補助金800元/月×23=18400元。注:本例與以下實例中的本人工資都不考慮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最低和最高限額,即都將其視為60%≤本人工資≤300%。四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1例如:毛某為某建筑公司職工,在一次工傷事故中受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被評定為四級傷殘,在該事故發生前,毛某在單位的工資為600元/月。這樣,毛某可一次性獲得傷殘補助金600元/月×21=12600元。五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8例如:鄒某為某汽車廠職工,在一次工傷事故中受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被評定為五級傷殘,在該事故發生前,鄒某在單位的工資為1500元/月。這樣,鄒某可一次性獲得傷殘補助金1500元/月×18=27000元。六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6例如:鐘某為某玩具廠職工,在一次工傷事故中受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被評定為六級傷殘,在該事故發生前,鐘某在單位的工資為500元/月。這樣,鐘某可一次性獲得傷殘補助金500元/月×16=8000元。七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3例如:趙某為某化工廠職工,在一次工傷事故中受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被評定為七級傷殘,在該事故發生前,趙某在單位的工資為1200元/月。這樣,趙某可一次性獲得傷殘補助金1200元/月×13=14400元。八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0例如:孫某為某運輸公司職工,在一次工傷事故中受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被評定為八級傷殘,在該事故發生前,孫某在單位的工資為1000元/月。這樣,孫某可一次性獲得傷殘補助金1000元/月×10=10000元。九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9例如:朱某為某煉油廠職工,在一次工傷事故中受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被評定為九級傷殘,在該事故發生前,朱某在單位的工資為1200元/月。這樣,朱某可一次性獲得傷殘補助金1200元/月×9=10800元。十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7例如:馮某為某化工廠職工,在一次工傷事故中受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被評定為十級傷殘,在該事故發生前,馮某在單位的工資為1100元/月。這樣,馮某可一次性獲得傷殘補助金1100元/月×7=7700元。
醫療事故賠償計算公式:1、醫療費用賠償金額=已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食品補貼=住院時間×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食品補貼標準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5、殘疾生活補貼賠償=殘疾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津貼×賠償期6、殘疾電器費用賠償金額=普通電器費用7、喪葬費賠償金額=上一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9、交通費用賠償金額=實際交通費用單據金額之和10.住宿補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補貼標準11、精神損害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法律客觀:《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工人受傷,計算誤工費的辦法:
1.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2.無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3.無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天)×同行業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
一、被打傷的誤工費怎么算1、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2、受害人的實際誤工日期少于休假證明的,應以其實際的誤工日期認定;實際誤工日期多于休假證明的,一般應當根據休假證明認定。3、受害人確需休養但無休假證明的,可在征求法醫或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情處理。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5、固定收入,包括工資、資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但不包括特殊工種的補助費。6、獎金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無獎金收入的,其次獎金不予計算。7、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應向稅務機關納稅的,應以稅單為據。8、受害人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因受害確實無法從事家務勞動造成其他家庭成員負擔過重的,可酌情予以經濟補償。9、受害人的實際收入高于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二、國家規定的誤工費怎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根據這一規定,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其中,①關于“誤工收入”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入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入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②關于“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