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受過刑事處罰不能應聘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是一般的非國家機關或者事業單位的用人單位,曾經受過刑事處罰的,也可以應聘;但是如果國家機關或者事業單位等,受過刑事處罰的則不能應聘,因為政審不會通過。 《 刑法 》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在公安局有案底會影響找工作嗎?
1.被刑事處罰的不能進行公務員工作。2.被行政處罰的再公務員政審時候會受到影響。3.不論哪種處罰,都可能會對你以后應聘保安之類的保衛人員的職位造成影響。但對其他工作沒有影響.。1、大家生活中講的案底包括一切受過法律制裁的不良記錄.2、不是所有的不良記錄都對行為人今后的生活產生影響.在入學、招工等只有受過刑事處罰的才會有所影響.3、關于出具無犯罪記錄的規定.例如:浙江省《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定》第五條 本規定所稱的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事項不包括以下情形:(一)行政1.治安調解協議,不予處罰決定;2.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決定,以及交通違法罰款(申請校車駕駛資格的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3.傳喚(強制傳喚)、繼續盤問、拘留審查等行政性措施;4.其他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二)刑事1.刑事和解協議、撤銷刑事案件決定;2.因沒有犯罪事實(含證據不足,不能認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和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3.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強制措施信息.(三)行政案件辦理或者刑事訴訟活動中形成的,記載案件受理、立案、調查取證、起訴、審判等內容的過程性信息;(四)按照有關規定已被封存或者應當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間實施的違法犯罪的處理記錄,但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綜上所述,在公安局有案底會影響找工作
受過刑事處罰的教師還能當教師嗎
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
第十五條各級師范學校畢業生,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國家鼓勵非師范高等學校畢業生到中小學或者職業學校任教。
關于教師資格的而其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一條取得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是:
(一) 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 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 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 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學歷,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 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不具備本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獲取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相關推薦:
向單位賠償多少錢(單位開除員工的賠償按多少錢算)
刑事案辦取保候審(刑事案件取保候審的程序是怎樣的)
事故賠償計算方法(事故賠償金額是怎么算出來的呢)
刑事訴訟證人作證(刑事案件舉證的順序是怎樣的)
受到刑事處罰應聘(受過刑事處罰是否可以考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