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方同等責任如何賠付
同等責任也分情況:
1、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賠償方式是,雙方用各自的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對方賠償50%,自己承擔50%,如果雙方誰有保險,就可以用保險公司賠償。
2、如果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機動車損失方50%由對方賠償,另50%由自己承擔,有保險就保險公司賠償。機動車一方先用交強險賠償對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擔50%。
交強險賠償項目及限額,對方財產2000元,對方醫療費用1萬元,對方死亡殘疾、誤工費、護理費等限額11萬。
在事故中,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如果是負同等責任的,則其賠償可根據下面的步驟:
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2、對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鑒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鑒定是由專門的鑒定機構鑒定。
3、傷殘等級后確認后,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二、傷殘賠償金包括哪些
1、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此處所規定的“扶養”,是廣義的扶養,包括狹義的扶養即平輩之間的扶養,以及長輩對晚輩的撫養和晚輩對長輩的贍養。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康復費。受害人在康復護理、繼續治療階段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用,也可以要求賠償。賠償的法定條件是實際發生且屬于必要發生的。
5、護理費。受害人定殘后,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護理費,也有權要求賠償。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結合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6、后續治療費。受害人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另外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三、輕微傷的概念及其費用賠償
輕微傷是指損傷程度明顯輕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顯傷害,也不會遺留器官功能障礙的損傷。輕微傷賠償項目主要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輕微傷賠償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輕微傷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對于傷殘事故的認定,如果您了解了這篇文章后,可能就有所知曉。人身權益被侵犯時,拿起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同等責任保險公司這么賠償: 1、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賠償方式是,雙方用各自的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對方賠償50%,自己承擔50%; 2、如果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機動車損失方50%由對方賠償,另50%由自己承擔。
法律客觀: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三十條 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判定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 事故調查組根據當事人行為與特種設備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在特種設備事故中的影響程度,認定當事人所負的責任。當事人所負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當事人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 證據 、未及時報告事故等,致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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