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扣工資的比例是多少
法律主觀:
病假工資支付標準:根據員工在本企業的工齡按下述比例支付 1、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 2、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 3、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 4、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 5、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病假期間工資 計算基準: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為計算基準,所有計件工人則以其過去三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準。但工人所有之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的80%,如果低于此標準的,以最低工資的80%計發。
法律客觀:
勞動部勞部發[201415印發《實施〈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合同問題的解答》的通知規定: 病假期間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連續醫療期間超過6個月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病傷假期工資停發,改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其標準如下:本企業工齡不滿1年者,為本人工資40%;已滿1年未滿3年者,為本人工資50%;3年及3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60%。
病假按事假扣錢合理嗎
法律主觀:
如果用人單位扣除后的數額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則病假扣錢是合法的。用人單位可以扣除病假員工的部分工資,但是發放給員工的工資必須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客觀: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病假扣款計算公式有哪些內容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員工病假工資的計算方法如下: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2、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1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系數確定后,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二、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此外《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支付,但不能低于的80%。” 這取決與員工在單位的工作時間長短,工作時間長一些的,單位對于勞動者生病期間的補助就會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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