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撤店,員工有賠償金么
我和老板的合同到12月底失效,現在還有一個月,可商場要求提前撤店,因為有別的店進來,那么正式員工有賠償金么?還有如果我自己辭職有事么?公司店鋪撤店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員工補償,補償以員工工作年限為基準,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撤店了怎么賠償
撤店了賠償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如果公司撤柜后,兩方因此解除勞動關系的,則公司應該向員工支付經濟賠償金。如果是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則應另外向員工支付一個月的薪水;
2、如果兩方認可,由公司安排其它工作,而不解除勞動關系的,則公司無需支付經濟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個體店倒閉了要補償員工工資嗎?
請仔細看:
法律分析:個人開店倒閉了原則上是不需要補償員工的,但需要結清員工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虛碰笑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吵碰有關規定執差含行。
門店閉店可以要求賠償嗎
門店關閉員工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若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致使倒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解除,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為做滿一年補一個月,超過半年的按一年計算了,不滿半年的補半個月。工資以應發工資為準。注意一定要收集好相關用人單位倒閉的證據材料。
公司店鋪撤店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員工補償,補償以員工工作年限為基準,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要求賠償方式如下:
1、如果公司撤柜后,雙方因此解除勞動關系的,則公司應該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衛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則應另外向員工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2、如果雙方同意由公司安排其它工作而不解除勞動關系的,則公司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3、不要兜圈子。與老板談話最重要的是要開門見山,直奔主題,以簡潔的方式,將要匯報的情況,以清晰穩定的語氣說給老板聽。這樣做的原因很簡單:一般來說,相對于你,老板的工作要繁重得多,所以他們的時間很寶貴。與老板談話,說重點、說要點、說主題、不_嗦,這樣顯得你尊重老板的時間,會站在老板的位置考慮問題。這樣的行為方式,自然受老板欣賞。
4、注意溝通時間。與老板談話還要控制好談話的時間。當然前提是你找老板說話,而不是老板找你談話,二者之間有質的不同。時間的控制范圍,一般不要太長也不要太短,盡量控制在3-5分鐘之內。如果要匯報的事情比較多,則可以運用直奔主題的技巧,盡量開門見山,直奔主題說。另外一個就是提前做好準備,將自己要匯報的內容,整理、歸類、總結,到時匯報就會非常條條有理了。
綜上所述,門店關閉員工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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