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退,根據情況可能不會全退。
1、駕校報名后,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要求退學的,扣50元服務費,也有部分駕校是全額退。
2、體檢合格已取得駕校學籍,未參加科目一預約考試申請單要求退學的,扣除管理費、協議上的違約金及已產生的制作卡費、體檢費等。
3、科目一考試合格上車訓練后要求退學的,扣除管理費、協議上的違約金及已產生的制作卡費、體檢費外,按訓練一小時扣除100元-150元/小時實車訓練費用計算。
4、參加駕校科目二考試,無論考試合格否,基本上都不予退還學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法律分析:如果產生的考試費、工本費以及培訓費,會從繳納的費用中扣除,剩下部分退還給學員。具體扣多少以駕校實際收取為準。由于各個駕校的收費標準不一,因此在退學費方面也是沒有統一的標準,還是需要按照報考駕校時簽訂的合同而定。原則上,沒有產生的費用可以退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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