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兒園打架受傷了的賠償一般需要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受到人身損害的,學校應當承擔責任,除非學校能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即學校方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自己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孩子在幼兒園碰傷了,不是老師應該賠償,而是幼兒園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即使有管理不善的地方,造成幼兒受傷,也不應該是老師進行賠償,而是作為管理者的幼兒園承擔賠償損失。,還需要找到孩子受傷的原因,如果是其他孩子打傷的,需要找對方的監護人協商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可以的,首先您可以就孩子的損傷賠償和幼兒園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的話,您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幼兒園對孩子的損傷進行賠償。因為根據法律規定這種情況下幼兒園負有一定的賠償責任。您現在要做的就是可能的話,先協商并且準備孩子受傷過程和相應損失的相關證據,以便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為訴訟做好準備。
孩子在學校受傷的賠償方式: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一般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1、孩子在學校受傷的賠償方式:
如果孩子是在學校受到的傷害,可以要求學校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因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2、孩子在學校受傷的賠償的條款:
①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②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③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④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⑤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⑥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賠償的注意事項:
1、確定賠償責任人:
在賠償過程中,需要明確具體的賠償責任人,包括侵權行為人、受害者或者相關第三方等。
2、收集證據:
在賠償過程中,需要盡可能地收集證據,例如醫療記錄、鑒定報告、證人證言等。這些證據可以幫助確定賠償的范圍和數額。
3、協商談判:
在賠償過程中,可以通過協商談判的方式解決爭議。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4、注意訴訟時效:
在賠償過程中,需要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一般來說,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為一年,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訴訟時效可能會導致敗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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